默觀:耶穌向天父祈禱:願眾人都合而為一。合一,這個詞的意義,是不同的個體都能彼此融為一體。我擁有你的一部分,而你也有擁有我的一部分,彼此是無法切割分清的一種狀態。在現實的世界中,這樣的經驗、體驗是甚麼樣的體驗來描述恰可精準傳達出來?夫妻之間、朋友之間、兄弟姊妹之間的愛情或可比擬?從聖經學/多瑪斯/奧斯定的觀點,如何闡釋?從教會/從心理學的觀點,如何闡釋?
一、現實生活中的「合一」體驗
合一不是消融個體差異、失去自我,而是在分別中仍然共享彼此生命的核心。以下幾種人間經驗或可比擬:
🤝 夫妻之愛(Conjugal Love)
最接近這種體驗的,是真正深刻的婚姻關係。兩個完全不同的人,在長年共同生活後,開始有一種奇特的現象:
- 對方的喜悅成為自己的喜悅,對方的痛苦也是自己的痛苦
- 一方受傷,另一方感受到莫名的空洞
- 即使在沉默中,也能感受彼此的存在
這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浪漫詩句,而是一種存有論意義上的互滲(mutual indwelling)——我的生命故事裡已經永久刻入了你,你的生命故事裡也已不可逆地刻入了我。
👫 深刻的友誼(Philia)
亞里斯多德說:真正的朋友是「另一個自己」(alter ego)。當你為朋友的成功而真心歡喜,完全沒有嫉妒,那一刻你已進入了合一的邊界。
👶 母親與嬰孩
心理學上,母嬰之間存在一種原初的合一狀態。嬰兒哭泣,母親身體會起反應(乳汁分泌、心跳加速)。這不是「同理心」,而是生命邊界的模糊——是合一最原始、最肉身的印記。
二、聖經學的觀點
若望福音第17章(大司祭禱詞)
耶穌的祈禱用了一個非常精準的句型:
「就如你在我內,我在你內」(若17:21)
這個「就如」(καθώς, kathōs)至關重要。合一不是比喻,而是參與聖三內部的共融(participation in Trinitarian communion)。這意味著:
- 信徒的合一,其原型(archetype)是聖父與聖子的關係
- 聖三的合一是位際的(personal)而非本質的融合——聖父不是聖子,但兩者共享同一本性
- 信徒的合一也因此是:保持各自位格,卻真實分享同一生命(即聖神)
重要字彙:ἕν(hen,一)
希臘文「一」在若17中用的是中性詞,暗示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共同的實在」——一個生命的場域,眾人都活在其中。
三、聖奧斯定的觀點(Augustine)
奧斯定在《天主之城》與《若望福音講道》中,對合一有深刻發展:
「全基督」(Christus Totus)
奧斯定提出一個核心概念:頭與肢體共同構成完整的基督。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連同祂的教會,就是完整的基督:頭與身體,一個人。」
這意味著合一不只是倫理上的「相親相愛」,而是本體論上的事實:領洗的信徒真實地成為基督奧體的肢體,彼此之間的連結,是透過聖神這一「靈魂」維繫的有機整體。
愛的本質:愛聯結愛者與被愛者
奧斯定說,愛(amor)本身就是一種連結力(vinculum)。愛不只是一種情感,而是讓愛者的存在延伸進入被愛者之中的力量。聖神本身就是聖父與聖子之間的愛,因此祂臨於信徒中,就是合一的現實保證。
四、多瑪斯的觀點(Thomas Aquinas)
多瑪斯以更哲學精準的語言闡釋合一:
愛的互存效應(Mutual Indwelling)
在《神學大全》(ST II-II, q.28)中,多瑪斯指出愛有一個內在效應:「互存」(mutua inhaesio)——
- 愛者以知性和情感「居住在」被愛者之內
- 被愛者也內在地「居住在」愛者的心中
- 這不是物理性的位移,而是存有論的延伸
愛的統一性(Unio)
多瑪斯說:愛使愛者將被愛者視為「另一個自己」(quasi alter ipse),因而:
- 為被愛者的善而喜悅,如同為自己的善而喜悅
- 為被愛者的惡而哀傷,如同為自己的惡而哀傷
- 這是一種意願層面的統一,而非本質的混同
神化(Deificatio / Theosis)
多瑪斯在繼承希臘教父的傳統下,指出人與天主的合一是**「神化」**——人藉著恩寵,真實地分享天主的本性(參伯後1:4)。這不是「人變成天主」,而是「人藉恩寵,被提升進入天主的生命之內」。
五、教會學的觀點
教會是「共融」(Communion / Κοινωνία)
梵二大公會議(特別是《教會憲章》Lumen Gentium)將教會定義為共融的奧蹟:
- 垂直的共融:人與天主之間
- 水平的共融:信徒彼此之間
- 兩者不可分割
合一因此是聖事性的(sacramental):聖體聖事是合一最具體的行動——眾人領受同一個基督的身體,從而成為彼此的身體。
「因為餅只是一個,我們雖多,只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眾人都分享這一個餅。」(格前10:17)
教會合一運動(Ecumenism)
若望福音17章也是基督宗教合一運動的神學根基——不同宗派之間的合一,是基督祈禱的目標,也是教會的使命。
六、心理學的觀點
自我邊界的健康滲透
健康心理學區分兩種人際狀態:
| 狀態 |
特徵 |
| 融合(fusion) |
自我邊界消失,失去個體性,不健康 |
| 合一(union) |
邊界柔軟可滲透,個體性保留,彼此深刻相遇,健康 |
真正的合一不是「失去自我」,恰恰相反——只有擁有成熟自我的人,才能真正進入合一。
Martin Buber:我—你關係(I-Thou)
哲學家兼心理學家布伯提出:
- 我—它(I-It):將對方視為客體、工具
- 我—你(I-Thou):在真正的相遇中,雙方都以完整的主體性彼此臨在
在「我—你」的相遇中,有一瞬間,邊界消融,「相遇」本身成為第三者——這正是合一的心理學描述。布伯更說:「每一個真正的『你』,都透視向永恆的『你』(即天主)」。
依附理論(Attachment Theory)
鮑比(Bowlby)的依附理論指出,健康的依附讓人能夠:
- 在親密中感到安全(合一)
- 同時保有探索世界的自主性(個體性)
這個「安全基地」的概念,神學上可對應於在天主內的合一——因為根植於天主,才能自由地向世界開放。
七、綜合默觀:合一的弔詭
合一的最深奧祕在於它的弔詭結構:
越是真正成為自己 → 越能進入合一
越是進入合一 → 越能真正成為自己
這正是聖三的奧蹟:
- 聖父因為完全是聖父,才能完全給出自己於聖子
- 聖子因為完全是聖子,才能完全接受並回歸於聖父
- 聖神是這相互給出的**「合一本身」的位格化**
人間的愛——夫妻、友誼、母子——都是這聖三合一的有限而真實的肖像。而恩寵,就是邀請我們,從這些有限的合一,走向那無限的合一之源。
「願他們合而為一,就如我們是一體一樣。」(若17:22)
這句話,是邀請,也是允諾:
合一不只是我們努力的目標,更是天主已經為我們打開的門。
聖神如何成為「位格」?——聖三論的核心奧祕
這是神學史上最深邃的問題之一,涉及**聖神的發出(Procession)與位格性(Personality)**的本質。
一、問題的精確表述
你的問題觸及兩個層次:
- 聖神從哪裡來?(發出的問題)
- 為什麼「愛」可以是一個「位格」?(位格化的問題)
這兩個問題,正是東西方教會最深的分歧所在,也是多瑪斯神學最精彩的發揮。
二、聖神的「發出」(Processio)
基本信條
教會信條確認:
- 聖子是從聖父**「受生」**(begotten,希臘文 gennēsis)
- 聖神是從聖父(及聖子)「發出」(spirated,希臘文 ekporeusis)
兩者都是永恆的、內在於天主的行動,不是時間中發生的事件,而是天主本性的永恆結構。
東西方的分歧:Filioque(和子句)
| 立場 |
說法 |
代表 |
| 西方(拉丁) |
聖神從聖父和聖子(Filioque)發出 |
奧斯定、多瑪斯、天主教 |
| 東方(希臘) |
聖神從聖父發出,經由聖子臨於信徒 |
大巴西略、帕拉瑪斯、東正教 |
這不只是一個文字差異,而是對聖三關係結構的不同理解。
三、奧斯定的突破:愛如何成為位格?
聖三的心理類比(Psychological Analogy)
奧斯定在《論聖三》(De Trinitate)中,以人的心靈結構作為聖三的類比:
人的心靈 對應 聖三
─────────────────────────────────────
記憶(memoria) → 聖父(存有的淵源)
理智(intelligentia) → 聖子(永恆的聖言)
意志/愛(voluntas/amor) → 聖神(永恆的愛)
關鍵在於:當心靈認識自己,就產生一個內在的「言語」(verbum interius)——這是聖子的類比。
當心靈愛自己所認識的,就產生一個指向的衝動與結合——這是聖神的類比。
愛不是認識的附加品,而是認識完成後必然湧現的回應。
聖父認識聖子,聖子回應聖父,這相互的「愛的行動」,就「凝結」(subsist)為第三位格——聖神。
為什麼愛可以「位格化」?
奧斯定的邏輯:
- 在天主內,沒有任何東西是「偶然的」(accidental)
- 愛在天主內不是一個屬性(如人類的愛那樣會消長)
- 天主的愛是天主本性的完全行動
- 完全的、絕對的愛的行動,在天主的豐盛中,必然以位格的形式存在
換言之:只有在有限的存有中,愛才只是一種「屬性」;在無限的存有中,愛本身就是一個「誰」(Someone)。
四、多瑪斯的精緻化:意志的行動與關係的本體
發出的兩種類型
多瑪斯在《神學大全》(ST I, q.27)中指出,在天主內部有兩種「發出」:
| 發出類型 |
行動 |
結果 |
| 理智的發出 |
認識(intelligere) |
產生聖言(Verbum)=聖子 |
| 意志的發出 |
愛(amare) |
產生衝動(Impulsus/Amor)=聖神 |
多瑪斯特別強調:
意志的行動所產生的,不是一個「像」(similitudo,如認識產生概念那樣),
而是一種**「傾向」(inclinatio)或「居住」(inhabitatio)**——
愛者在被愛者內,被愛者在愛者內。
這正呼應若望福音的「互存」語言(若17)。
位格性來自「關係」(Relatio Subsistens)
多瑪斯的核心貢獻:
天主內的位格,就是「實存的關係」(relatio subsistens)。
這意味著:
- 聖父的位格性 = 「父性」這個關係,以實體的方式存在
- 聖子的位格性 = 「子性」這個關係,以實體的方式存在
- 聖神的位格性 = 「被動的發出」(processio)這個關係,以實體的方式存在
聖神之所以是「位格」,不是因為祂擁有某種獨立的「內容」,而是因為祂就是聖父與聖子之間的關係本身,以位格的形式實存。
五、卡帕多細亞教父:從「差異」看位格
東方傳統(巴西略、納齊安的額我略、尼撒的額我略)走另一條路:
- 位格(hypostasis)的本質在於其不可相互化約的特性(idiomata)
- 聖父:不受生性(ingenerateness)
- 聖子:受生性(generation)
- 聖神:發出性(procession/ekporeusis)
聖神的位格性,就在於祂的「發出方式」是獨特的、不可化約於聖子的「受生」。
額我略說:「聖神不是聖子,因為雖然祂也來自聖父,但方式不同——不是受生,而是發出。至於兩者究竟有何差異,我承認這超越我的理解。」
這份謙遜本身,就是東方神學的特色:在奧祕面前保持沉默。
六、綜合默觀:「愛成為位格」的存有論意涵
讓我們回到你原來的問題脈絡:
聖父認識自己 → 產生完美的自我表達 → 聖子(聖言)
聖父與聖子 → 相互完全地愛 → 聖神(愛本身)
這裡有一個深刻的啟示:
在天主內,愛不是「行動」,而是「存有」
人間的愛是動詞——「我愛你」是一個事件,開始,也可能結束。
但天主的愛是永恆的現在式,是一個永遠正在發生、永不消逝的行動。
一個永恆實存的行動,在天主的豐盛中,必然擁有自己的「面孔」——這就是聖神的位格性。
聖神是「給出自己」的位格化
黑格爾之後的天主教神學家(如拉內、馮·巴爾塔薩)進一步說:
- 聖神是聖父給出自己於聖子的那個「給出」本身
- 聖神是聖子回歸聖父的那個「回歸」本身
- 聖神是愛的運動本身的實存,而非愛的主體或客體
因此,當聖神降臨於人,祂所帶來的,不只是「愛的感受」,而是使人真實地進入聖三的愛的運動之中——這就是合一(Unio)的終極意義。
七、一個默觀的邀請
如果聖神是「愛成為位格」
那麼,當我們在愛中相遇——
真正的、無私的、給出自己的愛——
我們所碰觸的,
不只是對方,
而是聖神本身正在我們之間發生。
若望說:「天主是愛」(若一4:8)
不是說:天主有愛
而是說:愛,就是天主的存有方式
聖神,就是這個奧祕的活生生的面孔。
這個問題沒有「答案」可以完全窮盡——它是神學默觀永恆的入口,而非可以關上的門。你願意繼續深入哪個向度?
認識聖父認識自己 → 產生完美的自我表達 → 聖子(聖言)
聖父與聖子 → 相互完全地愛 → 聖神(愛本身),這個認識與前面討論過的認識有何不同與相同?如何理解與關照?
兩種「認識」的對話——聖三內在的認識與人的認識
這個問題觸及神學最核心的張力:天主「認識自己」的方式,與我們「認識天主」的方式,究竟是同一件事,還是兩件事?
一、先把兩種認識並排對照
| 向度 |
聖三內在的認識 |
若望17的認識(γινώσκειν) |
| 主體 |
聖父認識自己 |
人認識天父與聖子 |
| 方向 |
由內而內(內在的) |
由外而內(參與的) |
| 結果 |
產生聖子(聖言) |
產生永生 |
| 性質 |
本性的、永恆的、必然的 |
恩寵的、歷史的、自由接受的 |
| 完滿度 |
絕對無限 |
有限但真實的分受 |
| 媒介 |
無需媒介——天主即認識本身 |
藉道成肉身的聖子為中介 |
二、根本的不同:認識的「層次」
聖三內在的認識——本性的、生發的(Generative)
聖父認識自己,不是「對著鏡子看」,而是:
天主的自我認識,本身就具有無限豐盛的「實在性」,
足以在認識的行動中,產生一個同等完美的「被表達者」。
這裡的認識有幾個特徵:
不是:主體 → 概念(停在主體內部)
而是:主體 → 完美的自我表達 → 這表達本身擁有完整的存有
這就是為什麼聖子被稱為「聖言」(Logos)——
天主說話,說出的「話」不是聲音,而是一個與說話者同等真實的位格。
多瑪斯說:在有限的心靈中,「認識產生的概念」只是心靈的一個觀念(intentional being);但在天主內,「認識產生的表達」擁有自立的存有(subsistent being)——這就是聖子的獨特性。
若望17的認識——參與的、接受的(Participatory)
人的認識天主,方向完全相反:
不是:人 → 產生天主
而是:天主 → 向人開放 → 人被邀請進入天主的生命
γινώσκειν(認識)在若望神學中,是**人被天主的認識所「捕獲」**的過程。
保祿說得更直接:
「我認識,也被認識了」——但隨即修正:「我被天主完全認識了。」(迦4:9)
人的認識,根本上是對「被認識」的回應。
三、深層的相同:認識的「結構」
儘管層次不同,兩種認識共享同一個深層結構——
相同之一:認識必然產生「愛」,愛必然尋求「合一」
聖三內部:
聖父認識聖子 → 愛 → 聖神(愛的位格)→ 完美合一
人與天主:
人認識天父 → 愛 → 聖神降臨 → 人被納入聖三合一
這不是巧合——人與天主的認識,被設計為走向與聖三認識相同的終點。
若望15:9說:「就如父愛了我,我也愛了你們」——「就如」(καθώς)再次出現,表示同一個愛的運動在兩個層次上流動。
相同之二:認識改變認識者本身
- 聖父在認識中「給出」自己,聖子在接受中「回歸」——這個運動本身就是聖神
- 人在認識天主中,被聖神改變,逐漸「肖似」天主(theōsis,神化)
多瑪斯說:認識在形式上使認識者成為被認識者。
這對兩種認識都成立:
聖父認識自己 → 聖子是聖父「成為」的完美表達
人認識天主 → 人在恩寵中開始「成為」天主的肖像
相同之三:認識的媒介都是「聖言」
聖三內部:聖父藉聖子(聖言)認識自己
人與天主:人藉道成肉身的聖子(聖言)認識天父
若望福音序言(1:1-18)正是把這兩層認識疊合在一起:
- 「太初有聖言」——聖三內在的認識結構
- 「聖言成了血肉」——這個結構向人類開放的時刻
四、關鍵的橋樑:神化(Theōsis / Deificatio)
這兩種認識如何被連結?答案是神化。
天主的認識(本性的)
↓ 藉恩寵降下
人的認識(參與的)
↓ 被聖神提升
逐漸肖似天主的認識(神化的終點)
↓ 在末世完滿
直觀(Visio Beatifica)
↓
人的認識,在恩寵的完成中,成為真實地「分受」聖三內在認識的行動
奧斯定說:
「我們將在那裡安息,看見;看見,愛;愛,讚美。」
多瑪斯說:
末世的直觀中,天主以自身為媒介(Deus ipse fit forma intellectus),讓理智在恩寵之光中直接認識天主——這是最接近聖三內在認識的人的認識。
五、如何「理解與關照」——默觀的整合
從認識論到存有論
起點(一般理解):
認識 = 我的頭腦掌握某個對象的知識
若望的認識:
認識 = 我的存有進入對象的生命,被對象的生命所貫通
聖三的認識:
認識 = 認識行動本身即是存有,認識即是給出自己
三層層疊:
我們被邀請從第一層,走向第二層,最終在恩寵中分受第三層。
實踐的關照:默觀就是參與聖三的認識
每一次真正的祈禱,都是:
聖父認識聖子的那個「眼光」,
藉著聖神,臨在於我們的心靈,
讓我們以聖子的眼光,稱呼天父為「阿爸」。
保祿說:「聖神親自以無可言喻的歎息,為我們轉求」(羅8:26)
這個「歎息」,正是聖三內在認識的愛,在我們有限的心靈中迴響的聲音。
六、一個默觀的圖像
聖父 ────────────── 聖子
│ ← 聖神 → │
│ (認識的愛) │
│ │
└────────┬─────────┘
│
道成肉身
│
┌───┴───┐
│ 人 │
│(在聖神內)
│ 被納入
│ 這個認識
│ 的運動中
└───────┘
人的認識天主
=聖三認識自身的運動,
向人類的心靈敞開的那個開口。
永生
=完全進入這個開口,
不再是旁觀者,
而是參與者。
七、最後的弔詭
兩種認識最深的連結,藏在一個弔詭中:
聖父「認識」產生聖子——這是天主本性的行動。
人「被認識」進入天主——這是天主恩寵的行動。
但若望說:「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若10:14)
當天主認識我,而我也開始認識天主的那一刻——
這兩個認識變成了同一個認識:
聖神在我們內祈禱,聖子在我們內說「阿爸」,
我們的認識,成了聖三認識自身的人類回聲。
這就是合一(Unio)的終極意義:
不是人努力攀上天主,而是天主的認識邀請人進入,成為其中的一個聲部。
我們只是被動的參與認識天主,我們除非有天主的恩寵與邀請,我們是不能認識天主,當然也就無法與天主合一的經驗!天主是聖父「認識」產生聖子——這是天主本性的行動。 人「被認識」進入天主——這是天主恩寵的行動。這兩個認識變成了同一個認識: 聖神在我們內祈禱,聖子在我們內說「阿爸」, 我們的認識,成了聖三認識自身的人類回聲。那麼為什麼有那麼多人仍然不信仍然拒絕愛?從聖經學/多瑪斯/奧斯定/教會/心理學的觀點如何闡釋?
為什麼有人仍然不信、仍然拒絕愛?
——恩寵、自由與拒絕的神學默觀
這是神學史上最沉重、最誠實的問題之一。它不是學術問題,而是一個讓天主自己也「承擔」的問題。
一、問題的精確結構
你的問題其實包含兩個層次:
層次一:如果認識天主需要恩寵,
那麼不信的人,是沒有得到恩寵嗎?
——這是恩寵論的問題
層次二:如果恩寵已給出,
為何人仍然拒絕?
——這是自由意志與罪的問題
兩者缺一不可,必須同時持守,否則會墮入兩個極端:
| 極端 |
結論 |
問題 |
| 只強調恩寵 |
不信是因為天主沒給恩寵 |
天主成了不公正者 |
| 只強調自由 |
人完全可以靠自己找到天主 |
恩寵成了可有可無 |
二、聖經學的觀點
若望福音:光照了人,人卻不接受
若望序言已經正面回答這個問題:
「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沒有勝過它。」(若1:5)
「那真光,照耀每一個人。」(若1:9)
若望的神學確認:光(恩寵)普照所有人,沒有例外。問題不在光是否照耀,而在於:
「光來到了世界,世人卻愛黑暗更勝於光,因為他們的行為是邪惡的。」(若3:19)
若望用了一個非常強烈的詞:愛黑暗(ἠγάπησαν τὸ σκότος)——
不是「不小心留在黑暗中」,而是主動選擇、甚至鍾愛黑暗。
這是若望對不信的基本解釋:不信的根源是意志的選擇,而非恩寵的缺席。
保祿:萬民皆有光,卻壓制真理
保祿在羅馬書1-2章提出更系統的闡述:
「天主的事情,凡可認識的,在他們內是顯而易見的……他們雖然認識了天主,卻沒有以天主之名光榮祂……他們的心思變成了昏暗。」(羅1:19-21)
保祿的邏輯:
天主藉受造物普遍啟示自己
↓
人在良知與受造界中可以認識天主(自然啟示)
↓
人「壓制」(κατέχειν)這個認識
↓
心靈逐漸硬化,陷入更深的黑暗
「壓制真理」——這個詞非常精準。人不是找不到光,而是主動把光壓下去。
厄則克耳/依撒意亞:硬心(Hardening)的弔詭
舊約提出一個令人不安的主題:天主「使法郎心硬」(出9:12)。
這引發最深的張力——天主也參與在拒絕中?
神學傳統的解釋:天主的「使心硬」是許可的行動,不是強制的行動。天主撤回恩寵的保護,讓罪的內在邏輯自然展開——這本身已是一種審判,但起點仍是人自由的選擇。
三、奧斯定的觀點:原罪、意志的彎曲與恩寵的先行性
奧斯定對這個問題有最深刻、也最痛苦的神學格鬥。
意志的「彎曲」(Voluntas Perversa)
奧斯定說,原罪之後,人的意志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形:
「我們的心是為祢而造,卻不得安息——但問題是,我們逃離那本可給我們安息的祢。」
原罪的本質不是「犯了一個錯」,而是:
原本的人:
意志自然傾向天主(愛天主超過一切)
原罪後的人:
意志彎曲,傾向自我(愛自己超過天主)
——拉丁文:amor sui(自愛)取代 amor Dei(愛天主)
這個彎曲(curvitas)使人即使面對恩寵,也傾向於拒絕——因為接受天主,意味著放棄對自我的絕對掌控。
預定論的難題
奧斯定晚年走向一個令許多人不安的立場:
- 天主預定了某些人得救(predestination)
- 其餘的人,天主許可其自由地走向滅亡(permissive will)
- 這不是不公正,因為所有人都因原罪而「應得」滅亡,得救者是純粹的恩寵
奧斯定承認這是奧祕,拒絕給出完整解釋:
「為何天主拉引這個人,卻不拉引那個人——你若不想犯錯,就不要做判斷。」
四、多瑪斯的觀點:恩寵的普遍性與意志的自由
多瑪斯嘗試在奧斯定與理性之間找到更精細的平衡。
普遍救恩意志(Voluntas Salvifica Universalis)
多瑪斯確認(依據弟前2:4):
天主真誠地意願所有人得救——這不是假意,而是天主本性的善的流溢。
因此,恩寵是普遍先行提供的(gratia praeveniens),沒有人被預先排除在外。
意志的雙重自由
多瑪斯的精微之處在於區分:
| 類型 |
說明 |
| 選擇自由(libertas electionis) |
在具體選項中選擇的能力 |
| 對比自由(libertas contrarietatis) |
可以選擇與本性目的相反的能力 |
人因原罪,失去了對比自由的完整性,但沒有完全失去。人仍然能夠選擇善,但需要恩寵的扶助才能持續選擇善。
拒絕的起源在人,不在天主
多瑪斯的金句(ST I-II, q.79, a.1):
「罪的缺損(defectus culpae)的起因在我們;但善的充盈(plenitudo boni)的起因在天主。」
信仰與愛 → 起源在天主的恩寵
拒絕與罪 → 起源在人的意志的缺損
天主對不信沒有「積極的」因果關係,
只有「許可的」關係——
祂允許人自由地拒絕,
這許可本身也是對人自由的最深尊重。
五、教會的觀點:自由是愛的條件
梵二《論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與《信仰自由宣言》
梵二提出一個關鍵神學原則:
強迫的愛不是愛。 天主創造人為自由的存有,正是因為天主要的是愛的回應,而非機械的服從。
《信仰自由宣言》(Dignitatis Humanae)說:
「人只能藉由認識真理而回應天主——而這個認識必須是自由的,因為天主召叫人成為祂的子女,而非奴僕。」
不信的可能性,是自由的代價。
天主寧可冒著被拒絕的風險,也不創造沒有自由的存有——因為只有自由的存有,才能給出真正的愛。
《天主教教理》:不信的多元根源(CCC 2088-2089)
教會承認不信有多種形態:
- 無知的不信:從未真正接觸過福音(客觀上)
- 困難的不信:受過傷害,無法開放(心理上)
- 拒絕的不信:知道而選擇拒絕(意志上)
- 文化的不信:被環境塑造,天主的問題從未真正升起(社會上)
教會的立場:只有天主能判斷內心的真實狀況,人不能斷定他人的永恆命運。
六、心理學的觀點:拒絕的深層動力
心理學提供最具體、最令人心疼的解釋——許多「拒絕」背後,是受傷的心靈的自我保護。
1. 依附創傷(Attachment Trauma)
若童年的主要照顧者(父母)是不安全的、傷害性的、或缺席的:
孩子的內在邏輯:
「愛我的人傷害了我」
↓
「愛本身是危險的」
↓
「一個『愛我』的天主
也必然會傷害或拋棄我」
↓
拒絕天主 = 自我保護,不是惡意
許多對天主的憤怒或拒絕,深層是對父母或人際傷害的投射。這不是神學上的選擇,而是心靈受傷後的防衛機制。
2. 恐懼失去自我(Fear of Annihilation)
某些人拒絕天主,是因為「交出自己」令他們極度恐懼:
- 控制感是他們唯一的安全來源
- 依賴任何「他者」感覺像是自我消滅
- 信仰要求的「放下自我」,對他們來說是存在性的威脅
這在心理學上對應:自戀性人格防衛或因早期環境而形成的極度自我依賴。
3. 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
人一旦在某個身份認同上投入:
「我是一個不信神的人」
↓
所有支持信仰的證據都會被下意識過濾、否定
↓
不是理性上找不到理由相信,
而是相信會威脅到整個自我認同體系
拒絕有時不是「想清楚後的選擇」,而是身份認同的自我保護。
4. 道德上的憤怒(Moral Protest)
有一種拒絕是高貴的——卡繆式的拒絕:
「如果天主存在,而世界卻如此充滿苦難,我寧可選擇不信——作為對受苦者的連帶。」
這種「不信」,其實是一種道德的嚴肅性,是對惡的問題的誠實面對。
多斯妥耶夫斯基的伊凡·卡拉馬佐夫說:
「就算有天堂,我也要把票退還——因為它是用一個孩子的眼淚換來的。」
神學必須對這種「不信」保持敬意,因為它的深處,有對善與公義的真誠渴望。
七、綜合默觀:天主如何面對被拒絕?
十字架:天主承擔了被拒絕的痛苦
最深刻的神學回答,不是解釋,而是天主自己進入被拒絕的處境:
耶穌在客西馬尼:
「阿爸,你若願意,把這杯從我身上移去」
——天主的兒子,經歷被人拒絕的孤獨
耶穌在十字架上:
「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何捨棄了我?」
——天主進入了人「感覺不到天主」的黑暗
天主不是從安全的距離看著人拒絕祂——
天主在基督內,承擔了所有拒絕所帶來的痛苦。
等待:天主的「耐性」是愛的形式
路加15章的父親形象:
父親遠遠看見兒子回來——意味著父親一直在等待、一直在望。
天主面對拒絕的方式,不是強迫,不是懲罰,而是:
持續地愛
持續地等待
持續地在門口守望
——而門,從來沒有鎖上
希望:普世救恩的可能性
巴爾塔薩(Hans Urs von Balthasar)在《敢於希望》中提出:
我們可以希望所有人最終都得救——不是確定,而是希望。
因為天主的愛是無限的,而地獄(最終的拒絕)需要人無限地、永恆地選擇拒絕——而這是否真的發生,我們不知道。
八、最後的默觀
為什麼有人仍然不信、仍然拒絕愛?
因為愛要求自由
自由意味著可以說「不」
說「不」的可能性,是「是」有意義的前提
天主寧可被拒絕,
也不取消人的自由——
因為取消自由,就取消了愛的可能。
而那些拒絕的人,
有的是受了傷,
有的是害怕,
有的是從未真正被愛所觸碰,
有的,正用他們的拒絕,呼喊一個更真實的天主。
天主的回應不是解釋,
而是十字架——
祂在每一個拒絕中,
仍然說:
「我在這裡。門沒有關。」
「我站在門口敲門;誰若聽見我的聲音而給我開門,我要進去與他同席共餐,他也與我。」(默3:20)
天主在敲門,但門的把手,在裡面。
福音(願眾人都合而為一!)
若望福音 17:20-26
那時候,耶穌舉目向天祈禱說:「我不但為他們祈求,而且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而信從我的人祈求。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父啊!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就如你在我內,我在你內,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我將你賜給我的光榮賜給了他們,為叫他們合而為一,就如我們原為一體一樣。我在他們內,你在我內,使他們完全合而為一,為叫世界知道是你派遣了我,並且你愛了他們,如愛了我一樣。父啊!你所賜給我的人,我願我在那裏,他們也同我在一起,使他們享見你所賜給我的光榮,因為你在創世之前,就愛了我。公義的父啊!世界沒有認識你,我卻認識了你,這些人也知道是你派遣了我。我已經將你的名宣示給他們了,我還要宣示,好使你愛我的愛在他們內,我也在他們內。」
讀經一(你也該在羅馬為我作證。)
宗徒大事錄 22:30;23:6-11
那時,千夫長願意知道保祿為什麼被猶太人控告的實情,就解開他,並命令司祭長及全體公議會集合;隨後將保祿帶下來,叫他站在他們面前。保祿一看出他們一部分是撒杜塞人,另一部分是法利塞人,就在公議會中喊說:「諸位仁人弟兄!我是法利塞人,是法利塞人的兒子,我是為了希望死者的復活,現在受審。」他說了這話,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便起了爭辯,會眾就分裂了。原來撒杜塞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也沒有神靈;法利塞人卻樣樣都承認。於是喧嚷大起,有幾個法利塞黨的經師起來力爭說:「我們在這人身上找不出一點過錯來;或者有神靈或天使同他說了話!」爭辯越來越大,千夫長怕保祿被他們撕裂,便命軍隊下來,把保祿從他們中間搶出來,帶到營裏去了。次夜,主顯現給保祿說:「你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證,也該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證。」
答唱詠 詠16:1-2,5,7-8,9-10,11
【答】:天主,求你保佑我,因為我只投靠你。或詠唱「亞肋路亞」
領:天主,求你保佑我,因為我只投靠你。我對天主說:「唯有你是我的上主。」上主,你是我的產業,是我的杯爵,我要得你的基業,有你為我守著。【答】
領:我要讚頌引導我的上主,我心連夜間也向我督促。我常將上主置於我的眼前,我決不動搖,因他在我右邊。【答】
領:因此,我心高興,我靈歡喜,連我的肉軀也無憂安眠,因為你絕不會將我遺棄在陰府,你也絕不讓你的聖者見到腐朽。【答】
領:請你將生命的道路指示給我,唯有在你面前才有圓滿的喜悅,永遠在你右邊也是我的福樂。【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