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4日 星期一

沒有的,也要從他奪去

https://goo.gl/images/JXf9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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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從他奪去。」耶穌說的這句話到底是甚麼意思?這句話使我聯想到耶穌講的塔冷通的故事,不同的人,天主給了不同的塔冷通,有五個、有三個、有一個,有五個的,又賺回了五個,有三個的,也賺回了三個,但是,有一個的,確把它埋藏在地裏。主人算帳時,就把那一個的,從他手中奪去,給了那有五個的,並且說了上面的話。天主給我們手中的塔冷通都不一樣,象徵我們每個人在天主手中的創造都不同,我們不能跟別人比,因為天主給的都不同,若要不自覺的要這樣比,必定會讓自己非常難過,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我們只能跟自己比。但是我們常常掉入這樣思維的陷阱,而不自知,永遠看到別人手中的比自己的多,無法接受自己手中的擁有,怨天尤人,結果連自己手中的才能,都無法好好發揮。天主並沒有在算帳時,對那給三個的說,為何沒像有五個的賺回五個,而是按他的擁有的去衡量它的結果。唯有接受天主所給的,感謝天主的賞賜,好好利用所賞賜的,賺回另外的,而不是像有有一個的,藏在地裏,意思是並沒有接受賞賜,當然,無法利用手中的才能,創造另外的一個,才能,是必須發揮運用到人服務人群,否則,所擁有的才能,也會變成無用的,那些運用才能的人,越用越能發揮,越能創造服務人群的力量。




福音(燈要放在燈台上,為使進來的人看見光明。)
路加福音 8:16-18
那時候,耶穌對群眾說:「沒有人點上燈,用器皿遮蓋住,或放在床底下的,而是放在燈台上,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因為沒有隱藏的事,不被顯露的;沒有秘密的事,不被知道而公開出來的。所以,你們應當留心要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從他奪去。」




讀經一(上主厭惡乖戾的人,摯愛正直的人。)
箴言 3:27-34
我兒:你若有能力做到,不要拒絕向有求於你的人行善;如果你能即刻做到,不要對你的近人說:「去!明天再來,我才給你。」幾時你的近人安心與你居住,你不應暗算他。若他人沒有加害你,你不應與他無端爭辯。不要羨慕強暴的人,更不要選擇他的任何行徑,因為上主厭惡乖戾的人,摯愛正直的人。上主詛咒惡人的住宅,祝福義人的寓所。上主嘲弄好愚弄的人,卻寵愛謙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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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傅!請叫我看見!

Bartimaeus, a blind man, the son of Timaeus 默觀: 有一個瞎眼的乞丐,即提買的兒子巴爾提買坐在路旁。聽說耶穌要經過那裡,就高聲喊叫說:「耶穌,達味之子,可憐我吧!」旁邊的人就斥責他,叫他不要作聲;但他越發喊叫說:「達味之子,可憐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