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有禍了

https://goo.gl/images/xq9E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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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耶穌說:「禍哉,你們這些法學士!因為你們加給人不堪負荷的重擔,而你們自己對重擔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一下。」耶穌對法學是最嚴厲的指控。法律本來只是手段,目的是引導我們遵守天主的誡命,以達天國。但是,法律塞人卻將手段變成目的,為遵守而遵守,卻忘卻了遵守法律的動機是為進入天主的國。法律只能要求,卻無法給人實踐這些要求的力量;天主的誡命只有十條,但是法律塞人卻將十戒,衍生出幾千條,以致讓人無法適從,讓人忽略法律最初的目的。耶穌就是要把我們從這被動的遵守法律,提升到「屬於耶穌基督的人」,對亞巴郎而言,就是相信天主的許諾;對基督徒而言,則是相信已經在耶穌基督內實現的許諾。許諾實踐的開始和保證,就是相信的人所得到的聖神的恩賜。聖神是天主的愛,在我們身上引導我們生活並產生聖神的效果。只有聖神才能使人實現法律所要求的。並不是由於遵守法律的行為,而是單純由於信仰。經由聖神人成為「新人」,不再是罪惡的奴隸,對耶穌而言,法律和愛並非彼此對立的,相反的,愛、也只有愛,滿全一切法律!




法利塞人、法學士有禍了
福音:路十一42-46
【那時候,耶穌說:】「禍哉,你們法利塞人!因為你們把薄荷、芸香及各種菜蔬捐獻十分之一,反而將公義及愛天主的義務忽略過去:這些固然該作,那些也不可忽略。禍哉,你們法利塞人!因為你們在會堂裡愛坐上座,在街市上愛受人致敬。禍哉,你們!因為你們就如同不顯露的墳墓,人在上面行走,也不知道。」有一個法學士回答耶穌說:「師傅,你說這些話,連我們也侮辱了。」耶穌說:「禍哉,你們這些法學士!因為你們加給人不堪負荷的重擔,而你們自己對重擔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一下。」




因聖神生活,就應隨從聖神的引導而行事。
讀經一:迦五 18-25
【弟兄們:】如果你們隨聖神的引導,就不在法律權下。本性私慾的作為是顯而易見的:即淫亂、不潔、放蕩、崇拜偶像、施行邪法、仇恨、競爭、嫉妒、忿怒、爭吵、不睦、分黨、妒恨、【兇殺】、醉酒、宴樂,以及與這些相類似的事。我以前勸戒過你們,如今再說一次:做這種事的人,決不能承受天主的國。然而聖神的效果卻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關於這樣的事,並沒有法律禁止。凡屬於耶穌基督的人,已把肉身同邪情和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了。如果我們因聖神生活,就應隨從聖神的引導而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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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出來

whoever wishes to be great among you will be your servant 默觀: 人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存在,這是天主創造我們時的基本設定,耶穌的降生成為我們中間的一位,除了罪以外,跟我們沒有分別,祂的言行所帶來的救贖,揭示了為他人服務的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