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 星期一

燈要放在燈台上

https://images.app.goo.gl/NfB3361T8Lxb3Sg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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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天主國的奧秘是給門徒們知道的(路八10),但這並不是說,這個奧秘只應該保留在這個小小團體之內。燈應該照耀,這是人點燈的目的。耶穌的訊息「隱藏」在比喻中,但是它們應該、而且將要被「公開出來」。16節是個短小的比喻,17節是比喻的解釋。緊接在這兩節經文之後是耶穌的勸勉:「你們應當留心要怎樣聽」,意思是應當正確地聆聽。只有當人們正確地聆聽了耶穌的訊息,並接納成為自己的生命,才能夠把這訊息傳遞給別人。18節後半的內容 ── 「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從他奪去」── 所談論的並非某種社會生活準則。若放在社會生活層面來看,這樣的內容根本是無法接受的。耶穌在此講述信仰與知識的準則,一個關於成長與衰退的鐵則:誰若有正直良心聆聽天主聖道,並把所聆聽的變成自己的,就是按著所聆聽的生活,就必將在天主聖道上持續地成長,這樣的生活必使其他人認識天主聖道。個人祈禱經驗,也證實「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從他奪去」,若我們的祈禱與信德愛德望德不同時與日增長,魔鬼就會悄悄地住進我們的心裏,各種懷疑、忌妒、驕傲、自大,就會不自覺的增長,開始逐漸侵蝕我們的信仰根基,救回遠離天主,過去我們所累積的靈性財富,就都會被魔鬼奪去,我們必須與日增長我們的信望愛三德,以抵抗魔鬼的伎倆。




福音(燈要放在燈台上,為使進來的人看見光明。)
路加福音 8:16-18
那時候,耶穌對群眾說:「沒有人點上燈,用器皿遮蓋住,或放在床底下的,而是放在燈台上,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因為沒有隱藏的事,不被顯露的;沒有秘密的事,不被知道而公開出來的。所以,你們應當留心要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從他奪去。」




讀經一(凡做「雅威」子民的,上耶路撒冷建築上主的殿宇。)
厄斯德拉卷上 1:1-6
波斯王居魯士元年,為應驗上主藉耶肋米亞的口所說的話,上主感動了波斯王居魯士的心,叫他出一道號令,並向全國頒發上諭說:「波斯王居魯士這樣說:上天的神『雅威』將地上萬國交給了我,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築一座殿宇。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願他的神與他同在,上猶大的耶路撒冷,建築以色列的神『雅威』的殿宇;他是在耶路撒冷的神。所有的遺民,無論僑居在什麼地方,那地方的人都應捐助金銀、財物、牲畜,以及自願的獻儀,為那在耶路撒冷的神修建殿宇。」是,猶大和本雅明的族長、司祭、肋未人,以及那些受天主感動了心的人,就起程上去,要建築耶路撒冷的上主的殿宇;所有的鄰居都拿出所有的金銀、財物、牲畜和珠寶來協助他們;此外,還有各種自願的獻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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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傅!請叫我看見!

Bartimaeus, a blind man, the son of Timaeus 默觀: 有一個瞎眼的乞丐,即提買的兒子巴爾提買坐在路旁。聽說耶穌要經過那裡,就高聲喊叫說:「耶穌,達味之子,可憐我吧!」旁邊的人就斥責他,叫他不要作聲;但他越發喊叫說:「達味之子,可憐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