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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布福音,是天主的旨意,我們只是福音的見證者,並不是宣講者,唯一宣講者,是耶穌基督,我們只是耶穌所宣講福音的見證人,見證耶穌所宣講的一切,應驗在我們身上的見證者,其他任何能阻礙我們見證的一切世俗的掛慮都要放棄,只有專心於見證,得之於天主的一切,透過我們的見證,讓天主的福音,在聆聽者心中滋長、發芽、生長,一切都是源自於天主,天主自會照顧我們所需的一切,就是門徒就是跟隨耶穌的所必需的信德。
福音(耶穌派遣那十二人去宣講天主的國,並且治好病人。)
路加福音 9:1-6
耶穌召集了那十二人來,賜給他們制伏一切魔鬼,並治療疾病的能力和權柄,派遣他們去宣講天主的國,並治好病人,向他們說:「你們在路上什麼也不要帶:也不要帶棍杖,也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帶食物,也不要帶銀錢,也不要帶兩件內衣。你們無論進了那一家,就住在那裏,直到從那裏離去。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要離開那城,拂去你們腳上的塵土,作為反對他們的證據。」他們就出發,週遊各鄉村,宣傳喜訊,到處治病。
讀經一(我們做奴隸時,天主並沒有離棄我們。)
厄斯德拉卷上 9:5-9
到了獻晚祭時,我,厄斯德拉由悲憤中起來,仍穿著撕裂的衣服和外袍,雙膝跪下,伸手向上主我的天主說:「我的天主,我實覺慚愧!我的天主,我不敢向你抬頭,因為我們的邪惡,積累得高過了我們的頭頂,我們的罪孽上達於天。自從我們祖先的時代,直到今日,我們犯了重大的罪孽;為了我們的罪惡,我們連我們的君王和司祭,都被交在異地的君王手中,喪身刀下,被俘擄,遭掠奪,丟臉受辱,就像今日一樣。但是現在,轉瞬之間,上主我們的天主對我們施了仁慈,留給了我們一些殘存的人,又在聖地給了我們居所;並且我們的天主,還使我們的眼目明亮,在我們做奴隸期間,使我們尚有少許生氣。我們原是奴隸,但我們在做奴隸期間,我們的天主沒有離棄我們,反而使我們在波斯王前,獲得了寵遇,使我們有了生氣,得以重建天主的殿宇,重修廢墟,使我們在猶大和耶路撒冷,得了保障。」
說明:
今日讀經所敘述的事件背景已經是祝聖第二聖殿(515BC)之後超過五十年的情況了。當時猶太宗教與禮儀祭祀情況非常糟,以致位於蘇撒城的波斯王阿塔薛西斯(464-424BC)或他的大臣認為必須介入干涉。於是他們在458BC(根據厄上七7;實際上應該是433BC)派遣身為司祭和經師的厄斯德拉返回巴勒斯坦,命他使人民嚴格遵守以色列的天主的法律和國王的法律。當然,對厄斯德拉而言,最重要的是他的天主的法律。當他到達巴勒斯坦時,對所見到的情況感到震驚痛心。這邪惡情況的根本原因是由於猶太人和外邦婦人通婚,因而用盡一切方法,務求將這個「可恥的事」(厄上九1)除盡。厄上九6-15是他在人民面前公開說出的宣講與祈禱,一方面帶領民眾認罪、悔罪;另一方面,回憶天主過去對祖先的救援恩寵,並感謝天主不斷地如此對祂的子民施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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