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7日 星期四

賺得了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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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跟隨耶穌的條件之一,有先要棄絕自己,其次要被起自己的十字架。棄絕自己的意思,就是當事情發生時,我們要優先選擇耶穌的決定,而非我們自己的決定。而我們很清楚,我們是軟弱的,我們可能無法承擔重擔,更不想承受苦難。除非我們真的體會出耶穌的愛如何的高、深、廣、闊,且基督的愛是無條件的施予。白白的得來,只要我們相信,我們就能深深的體會,並深刻的治癒我們心靈的創傷與悖逆。而這樣的經驗,很能幫助我們,走出自己,願意承擔苦難,用基督的愛,不斷的治癒我們的軟弱與無助,我們就能進入第二步,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效法耶穌,跟著耶穌,邁開我們生命的道路。





福音(誰若為了我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這人必能救得性命)
路加福音 9:22-25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棄絕,並且要被殺,但第三天必要復活。」他又對眾人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生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這人必能救得性命。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或賠上自己,為他有什麼益處呢?


釋義
路加在敘述「伯多祿的宣信」(路九18-21)之後,報導了耶穌第一次預言自己的苦難(九22),以及邀請門徒跟隨祂走上十字架的道路。耶穌是默西亞、上主之僕,清楚知道在耶路撒冷將發生何事(參閱:路二34),願意幫門徒們做好準備,以迎接這事件。
不過,跟隨耶穌進入苦難的邀請,並非只針對門徒們,而是對「眾人」(23;參閱:谷八34)發出的邀請。「跟隨耶穌」就是「棄絕自己」和「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棄絕自己」絕非病態的自卑或自暴自棄,而是為了耶穌的緣故放棄世人價值觀中的榮耀與生命。基督徒必須和耶穌站在一起,直到終點,甚至「喪失性命」,才能夠真正的「救得自己的性命」,永遠生活在與耶穌共融的喜樂中。


 



讀經一(看,我今天已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詛咒,都擺在你面前。)
申命紀 30:15-20
梅瑟向百姓說:「你看,我今天將生命與幸福,死亡與災禍,都擺在你面前,如果你遵行我今天吩咐你的、上主你天主的誡命:愛慕上主你的天主,履行他的道路,謹守他的誡命、法令和規定,你必能生活繁榮,上主你的天主在你要去佔領的地上,必要祝福你。但是,如果你心中叛離,不願聽從,被人引去敬拜事奉其他的神,我今天警告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渡過約但河去佔領的土地上,決不能久存。我今天指著天地向你們作證:我已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詛咒,都擺在你面前;你要選擇生命,為叫你和你的後裔得以生存;你應愛慕上主你的天主,聽從他的話,完全依賴他;因為這樣你才能生活,才能久存,才能住在上主向你的祖先亞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誓許要給他們的土地上。」


釋義
就外在形式而言,《申命紀》是一個長篇演講,內容長達三十章,從申一6開始,直到申三十20。今天的讀經是這篇演講的結束部份。演講者是梅瑟,對象是以色列人民,整篇演講中至少五次呼喊:「以色列,你要聽!」表面上,以色列子民聚集在梅瑟面前,然而歸根結底,他們更是站立在天主面前。不過,他們雖是一個團體,但也是每一個人直接面對天主,每一個人都是「以色列」。因為他屬於天主的子民,因此,天主的言論、天主的訴求都是針對他的。
《申命紀》中所謂「聽從天主的聲音」,意思就是「服從」天主。以色列子民第一次聽到天主的聲音是在西乃山上。藉著盟約的建立,以色列成為了天主的子民,從那時起,他們便完全隸屬於天主的聲音之下。以色列子民將來會得到「生命」或是「死亡」(15),決定於他們是否為自己抉擇正確的道路,亦即:是否對天主絕對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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