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主,愛人 |
福音(你應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人如己。)
瑪竇福音 22:34-40
那時候,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就聚集在一起;他們中有一個法學士,去試探耶穌,問耶穌說:「師父,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讀經一(對任何孤兒寡婦,不可苛待;若是苛待了一個,我必要發怒。)
出谷紀 22:20-26
上主這樣說:「對外僑,你們不要苛待和壓迫,因為你們也曾僑居埃及。對任何孤兒寡婦,不可苛待;若是苛待了一個,他若向我呼求,我必俯聽,必要發怒,用刀殺死你們;這樣,你們的妻子也要成為寡婦,你們的兒子也要成為孤兒。「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一個百姓,即你中間的一個窮人,你對他不可像放債的人,向他索取利息。如果是你拿了人的外氅作抵押,日落以前,應歸還他,因為這是他唯一的鋪蓋,是他蓋身的外氅;如果沒有這外氅,他怎能睡覺呢?他如果向我呼號,我必俯聽,因為我是仁慈的。」
讀經二(你們離開偶像,事奉永生的真天主,並期待他的聖子自天降下。)
保祿宗徒致得撒洛尼人前書 1:5-10
弟兄姊妹們:
正如你們知道,我們為了你們,在你們中間,是怎樣為人。你們雖然在許多苦難中,卻懷著聖神的喜樂,接受了聖道,成為效法我們,及效法主的人,甚至成為馬其頓和阿哈雅眾信者的模範。因為,主的聖道,由你們那裡,不僅聲聞於馬其頓和阿哈雅,而且,你們對天主的信仰,也傳遍了各地,以致不需要我們再說什麼;因為,有他們傳述我們的事,說我們怎樣來到了你們那裡,你們怎樣離開偶像,皈依了天主,為事奉永生的真天主,並期待他從死者中復活的聖子,自天降下;就是他的聖子——耶穌,拯救我們脫免將要來臨的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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