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 星期三

時期還沒有到,你就來這裏苦害魔鬼嗎?

two demoniacs who were coming from the tombs met him
默觀:聖經中的魔鬼它所指的意涵範圍與現今我們所了解的範圍並不相同。聖經中所記載的魔鬼是對人的侵犯,不僅是靈魂、精神,抱括了身體與生理生病的狀況,在當時的社會觀念認為,當事人因為不潔淨而遭受魔鬼的侵蝕產生疾病。魔鬼對於天主的認知是比人還具有更敏銳的辨別能力,福音中的兩位被附魔的人,主動的要求天主子的驅逐到放牧的豬群,豬是猶太人視為不潔的動物,耶穌就應允了。豬就立刻衝入海淹死了。耶穌的驅魔行動,卻讓
加達辣人因此表達不歡迎耶穌的入城,因為豬是他們的財產,所以拒絕了耶穌的到來。反省:在我們的生活中,是否也因為某些價值或者金錢或者權勢的緣故,拒絕了耶穌進入我們的內室,深怕耶穌潛移默化的改變我們的價值甚至生活態度?注視著耶穌的刺冠流血的畫面,我要如何回應耶穌刺冠下的滴血?

從奧斯定/多瑪斯的觀點,如何闡釋?從教會/心理學的觀點如何闡釋?
默觀反思:加達辣豬群與刺冠苦像
一、經文脈絡的釐清
您所描述的場景出自瑪竇福音 8:28-34——「兩個附魔的人」正是瑪竇特有的記載(谷 5:1-20 及路 8:26-39 皆記一人),地點瑪竇作「加達辣人的地方」(Γαδαρηνῶν)。這個文本差異本身頗值得默觀:瑪竇一貫喜歡「成雙」的敘述手法(參瑪 9:27 兩個瞎子),或許意在強調外邦人地區的普遍需要救贖之深、廣。
魔鬼「認出」耶穌的身分(8:29「天主子,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這與您所述「魔鬼對天主的辨別力比人更敏銳」完全呼應——這正是雅各伯書 2:19 所言:「連魔鬼也信,且怕得打顫」的認知性信仰(fides informis),沒有愛德賦形的信仰,徒具知識而無救恩效力。

二、您提出的反省:財富、權勢與拒絕耶穌入城
這是整段敘事最刺人的轉折——驅魔成功了,城卻拒絕了驅魔者。加達辣人「求祂離開他們的境界」(8:34),原文 παρεκάλεσαν(懇求)與魔鬼哀求耶穌的動詞(8:31 παρεκάλουν)是同一個字根。敘事者似乎故意讓讀者聽見一個諷刺的回聲:魔鬼與人,說出了同一句話,做出了同一個動作——都在懇求耶穌離開。
奧斯定觀點:秩序之愛(ordo amoris)的錯置
奧斯定在《天主之城》中屢次論及,罪的本質不是愛惡事物,而是愛的秩序顛倒——把本該居次位的財物,置於本該居首位的天主之上。加達辣人不是不認識耶穌的大能(他們親眼見到附魔者「痊癒」),而是衡量之後,認為兩千頭豬(參谷 5:13 的數字)比天主子的臨在更值得挽留。
奧斯定會說,這正是原罪以來人心 incurvatus in se(彎曲向己)的具體展現——不是無知拒絕真理,而是明知而拒絕,因為真理的臨在會要求秩序的重整,而人心眷戀既有的、可量化的、可控制的財產,勝過眷戀那不可控制、卻要求全然交托的天主子。
多瑪斯觀點:實體與偶性,人與物的位格差序
多瑪斯在《神學大全》論及位格尊嚴時(見 Ia, q.29),清楚劃分:人是「位格」(persona),具備理性本質與終極目的,不可被工具化;動物、財物僅是「工具性的善」,服務於人趨向天主的旅途。
加達辣人的錯誤,在多瑪斯的框架下,是一種價值序位的倒錯(inversio ordinis boni)——把附魔者(位格,肋 imago Dei 的承載者)得救這件事,看得比豬群(工具性財物)的損失更輕。這正是多瑪斯一貫強調的:當人把「有用之善」(bonum utile)置於「位格之善」(bonum personae)之上時,便是德行上的墮落,即便外在行為合法(豬本非他們私人祭祀所用,飼豬本身在梅瑟法律下已屬邊緣行為)。
教會訓導角度
教會歷來以此段落作為福音與文化衝突的原型敘事:救恩的臨在必然要求某種「代價」,而人性總傾向計算代價高於恩寵之無價。教宗方濟各多次引用類似意象提醒,教會若淪為「保護既得利益」的機構,便會重演加達辣人的悲劇——把主請出城外。
心理學角度:榮格陰影與依附理論
榮格的「陰影」(shadow)理論在此有一個微妙的切入點:附魔者被逐出社群、住在墳墓間(谷 5:3),正是被排斥的、社群不願面對的自身陰影的投射載體。當耶穌讓這位「代罪者」重新「穿上衣服,神智清醒」(路 8:35)回歸社群時,社群反而恐懼——因為那個被排除在外、讓大家安心投射恐懼的「他者」消失了,社群必須直面自己內在真實的失序,這比容忍一個瘋子更令人不安。
從依附理論看,加達辣人對「豬群」(具體、可控的依附客體)的執著,反映一種焦慮型依附——寧可依附看得見、摸得著、可量化的安全感,也不願冒險依附一個要求信任交托、卻無法預測掌控的位格性他者(天主子)。

三、轉向刺冠:如何回應這流血的注視
您從加達辣人的「拒絕」自然過渡到刺冠苦像的「注視」,這個轉折本身極具默觀深度——加達辣人推開了祂,而刺冠上的祂,仍為推開祂的人流血。
奧斯定的回應:悔罪之淚與愛的償還
奧斯定在《懺悔錄》中面對基督苦難時,反覆使用「以淚洗淚」(lacrimis lacrimas)的意象——他不以理性分析苦難,而以痛悔之心的共感回應。面對刺冠,奧斯定式的回應不是問「為什麼」,而是承認:「這荊棘冠冕原該屬於我犯罪的驕傲,祢卻代我戴上。」這是一種謙抑的承認(confessio)——承認自己就是那個曾用眷戀財物、眷戀自我掌控,將主推出城外的人。
多瑪斯的回應:補贖之愛與神修默觀的秩序
多瑪斯論苦像默觀時強調,基督受難的默觀應導向愛德的操練(actus caritatis),而非僅止於情感的哀傷。刺冠具體標示出基督接受了「假冒的王權羞辱」以贖回人對真實權柄(即天主主權)的僭越背叛。回應刺冠最恰當的方式,依多瑪斯的德行倫理架構,是謙遜對治驕傲、服從對治僭越——具體落實在生活中,重新把天主的主權置於自己對權勢、金錢、地位的渴求之上。
教會/心理學角度:意義治療與整合
弗蘭克(Viktor Frankl)的意義治療學提醒,面對受苦形像時,健康的回應不是被動的情緒淹沒,亦非理智抽離的分析,而是在受苦的注視中發現召喚(Sinn im Leiden)——刺冠流血的耶穌,邀請默觀者在自己生命中「戴著荊棘冠冕仍然去愛」的具體處境裡,找到與基督共融的意義向度
榮格式的整合則提醒:注視刺冠,不宜停留在受害者/加害者的二元投射(如同加達辣人把附魔者當作「他者」),而應認回自己內在同時具有加達辣人的恐懼與附魔者的破碎——兩者都需要基督的臨在,而非被排除或被否認。





福音(時期還沒有到,你就來這裏苦害魔鬼嗎?)
瑪竇福音 8:28-34
那時候,耶穌來到對岸加達辣人的地方,有兩個附魔的人從墳墓裏走出,向他走來;他們異常兇猛,以致沒有人能從那條路上經過。他們喊說:「天主子,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時期還沒有到,你就來這裏苦害我們嗎?」離他們很遠,有一大群豬正在牧放。魔鬼懇求耶穌說:「你若驅逐我們,就趕我們進入豬群吧!」耶穌對他們說:「去吧!」魔鬼就出來進入豬內;忽然全群豬從山崖上直衝入海,死在水裏。放豬的便逃走,來到城裏,把這一切和附魔人的事都報告了。全城的人就出來會見耶穌,一見了他,就求他離開他們的地方。





讀經一(讓你們吵鬧的歌聲遠離我,願正義像川流不息的江河。)
亞毛斯先知書 5:14-15, 21-24
你們應尋求善,不可尋求惡:這樣你們才能生存;上主萬軍的天主也必與你們同在,正如你們所說的。你們應惡惡好善,在城門口主張正義,或許萬軍的天主上主會憐憫若瑟的遺民。上主說:「我痛恨厭惡你們的慶節;你們的盛會,我也不喜悅;即使你們給我奉獻全燔祭和素祭,我仍不悅納;即使你們獻上肥美的牲畜作和平祭,我也不垂顧。讓你們喧嚷的歌聲遠離我;你們的琴聲,我也不願再聽;只願公道如水常流,正義像川流不息的江河!」




答唱詠 詠50:7,8-9,10-11,12-13,16-17

【答】:行為正直的人,我要使他享見天主的救恩。

領:請聽,我的子民,我要發言;以色列,我警告你,我是天主,我是你的天主。【答】

領:我並不因你的祭獻而責備你,因為在我面前常有你的全燔祭。我用不著你家裏的牛犢,也不需要你羊圈裏的羊。【答】

領:森林裏的種種生物,全歸於我,山陵上的千萬走獸,都屬於我;天空中的一切飛鳥,我都認識,田野間的所有動物,我全知悉。【答】

領:如果我飢餓,我不必告訴你,因宇宙和其中一切盡屬於我。難道我吃牛犢的肉塊,或者我喝山羊的鮮血?【答】

領:天主卻對惡人說:你怎麼膽敢傳述我的誡命?你的口怎敢朗誦我的法令?你豈不是惱恨規矩,將我的話置諸腦後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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