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 星期五

功過相抵

功過相抵,這是我們行事為人做一般犯錯時的處罰的內在潛規則,今天於厄則克爾先知書卻推翻了這潛規則,告訴我們天主的判斷標準不是像我們所認為的潛規則一樣,若惡人悔改,遠離所犯的罪過,遵守我的法度,遵行我的法律和正義,必得生存,不至喪亡。聖經裡面例子非常多,比如耶穌被釘十字架旁的右盜,犯奸淫時的婦女等,不論他們過去犯過多大的罪惡,像右盜都一筆勾銷,不再記憶他的過犯,立刻上天堂。 但是過去一直都是義人做了許多善事,但是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他豈能生存?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因為他背信違約,犯了罪過,必要喪亡。就與我們人的潛規則衝突,在人認為應該功過相抵,不應該下地獄,只少可在煉獄做補贖,但是天主藉著厄則克爾先知告訴我們天主喜歡罪人悔改,而不喜歡義人離棄正義,意思就是我們要堅持義的行為,而且在新約中耶穌更指出義的行為不只是外在的行事作為,內在的思慮與念頭都必須是義的,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如果我們的意念與思慮不正義會影響我們的外在行為,必須徹頭徹尾的淨化自己的每一分每一秒進入我們意識的念頭,掌握它分辨它過濾它,免得被汙染而成了習慣麻木我們的分辨與判斷能力。否則我們善行或義德會全功竟棄。

福音:瑪竇福音 五:20-26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裡。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讀經一:厄則克爾 十八:21-28
【上主天主這樣說:】「若惡人悔改,遠離所犯的罪過,遵守我的法度,遵行我的法律和正義,必得生存,不至喪亡。他所行的一切邪惡必被遺忘;他必因所行的正義而得生存。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 ─ 吾主上主的斷語 ─ 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他豈能生存?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因為他背信違約,犯了罪過,必要喪亡。你們或說:上主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家族,請聽我說: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若是義人離棄正義而行惡,因而喪亡,是因為他所行的惡而喪亡。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而遵行法律和正義,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因為他攷慮之後,離棄了所行的一切惡事,他必生存,不至喪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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