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3日 星期五

和好

https://goo.gl/images/3oZY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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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今天耶穌告訴門徒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讓我警醒到過去我們常常會以這種言語向人發怒,是會受到裁判與懲罰的,因為每個人都是天主的肖像所創造的,對人的發怒,就是對天主所創造的發怒,對人的言語咒罵,也就是對天主的咒罵,是會受到懲罰的。今後要特別小心與注意,不要禍重口出,而自己不知。而且告訴門徒們,若要獻祭必須先要和弟兄和好,所以『和好』是非常重要的實情,誠如厄則克爾先知所說,「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而遵行法律和正義,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因為他考慮之後,離棄了所行的一切惡事,他必生存,不致喪亡。」『和好』就是遠離惡事,必不致於喪亡,否則,即使過去多行正義,不與弟兄『和好』,也會喪亡。




福音(你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
瑪竇福音 5:20-26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裡。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讀經一(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我又怎不喜歡他們離開舊路,以得生存?)
厄則克耳先知書 18:21-28
上主天主這樣說:「若惡人悔改,遠離所犯的罪過,遵守我的法度,遵行我的法律和正義,必得生存,不致喪亡。他所行的一切邪惡必被遺忘;他必因所行的正義而得生存。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我主上主的斷語——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他豈能生存?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因為他背信違約,犯了罪過,必要喪亡。你們或說:上主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家族,請聽我說: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若是義人離棄正義而行惡,因而喪亡,是因為他所行的惡而喪亡。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而遵行法律和正義,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因為他考慮之後,離棄了所行的一切惡事,他必生存,不致喪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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