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1日 星期五

跟隨耶穌的三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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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跟隨耶穌的三個條件,棄絕自己、背起自己十字架、跟隨耶穌。但誰若為我和福音的緣故,喪失自己性命,必要救得性命。這就是棄絕自己的意思。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十字架是痛苦的象徵,耶穌為全人類背起人類的十字架,而我們耶穌只要求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這的確不容易,因為我們是軟弱的。我們背起十字架,卻不知道自己的方向,必須緊跟著耶穌的腳步才不會迷失。才能到達天國。

福音(誰若為我福音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救得性命。)
馬爾谷福音 8:34-9:1
那時候,耶穌召集群眾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和福音的緣故,喪失自己性命,必要救得性命。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而賠上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誰若在這淫亂和罪惡的世代中,以我和我的話為恥,將來人子在他父的光榮中,同諸聖天使降來時,也要以他為恥。」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人中,就有幾個在未嘗到死味以前,必要看見天主的國帶著威能降來。」

釋義
這是耶穌召叫門徒時對他們所做的教導,他首先強調跟隨他是每個門徒自由的決定(「誰若願意跟隨我」),接著說明跟隨者的三個條件:一、「該棄絕自己」,也就 是要放棄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十字架是羅馬時代一種極刑,犯人背著十字架到行刑的地方,表示對羅馬人的屈服,這個的條件說明跟隨耶穌,就是和他一起受苦,即使犧牲性命也在所不辭,也是指完全的服從;三、「跟隨我」,說明門徒和耶穌的關係,他們必須跟在耶穌後面,謙遜地向他學習,不要自作主張。



讀經一(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雅各伯書 2:14-24,26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德,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難道這信德能救他嗎?假設有弟兄或姐妹赤身露體,且缺少日用糧,即使你們中有人給他們說:「你們平安去吧!穿得暖暖的,吃得飽飽的!」卻不給他們身體所必需的,有什麼益處呢?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自身便是死的。也許有人說:你有信德,我卻有行為;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德指給我看,我便會藉我的行為,叫你看我的信德。你信只有一個天主嗎!你信得對,連魔鬼也信,且怕得打顫。虛浮的人啊!你願意知道信德沒有行為是無用的嗎?我們的祖宗亞巴郎,把他的兒子依撒格獻在祭壇上,不是由於行為而成為義人的嗎?你看,他的信德是和他的行為合作,並且這信德由於行為才得以成全,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巴郎相信了天主,因而這事為他便算是正義」,得被稱為「天主的朋友」。你們看,人成義是由於行為,不僅是由於信德。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釋義
乍看之下,今日的讀經內容似乎和保祿宗徒在羅三28的教導相衝突:「我們認為人的成義是藉著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 而這裡《雅各伯書》的教導則更強調了人的行為。其實,二者之間並沒有真正的衝突。保祿在他的書信中必須清楚地說明,梅瑟法律所要求的「功行」(割損、潔淨 法律…)並沒有能力使人成為天主前的義人,在新的救援秩序中無足輕重。這個肯定也曾得到「主的兄弟」雅各伯所贊同(參閱:宗十五19-20)。另一方面, 保祿自己也清楚反駁了人們關於他詆毀法律的誤解(參閱:羅六1-23)。不論雅各伯或保祿,二者都主張:信德必須伴隨著生活的、有實際效果的愛德行動,才是真正的信德。沒有愛德行為,一切信仰宣示和禮儀崇拜毫無用處,都只是謊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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