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1日 星期六

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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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祈禱,是向天主表達我們的感謝、欽崇、讚美、懺悔、憐憫、祈求。是訴說我們對天主我們的內在感受與情感,更希望與天主建立美好的關係的最直接表達。並由衷地承認我們的軟弱、我們的無能與我們的無知與卑微。我們很清楚,我們只是受造物,我們無法償還天主為救我們脫於罪惡,驅尊就卑,降生成人,並被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恩寵,我們豈能自誇我們自以為是的正義,若不藉著耶穌的救贖,我們豈能脫於罪惡?我們何德何能能贏得耶穌的救贖?念及至此,我們真的要感謝天主的愛,無條件的愛,只要我們願意悔改,我們的罪都會被寬恕,因為天主的愛,天主的恩寵,永遠超過我們所犯的罪。在此封齋期間,默想耶穌的十字架苦路,是最好的祈禱。




福音(稅吏回到家裏,成了正義的;法利塞入卻不然。)
路加福音 18:9-14
那時,耶穌也向幾個自充為義人,而輕視他人的人,設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塞人,另一個是稅吏。那個法利塞人立著,心裏這樣祈禱:天主,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每周兩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獻十分之一。那個稅吏卻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都不敢,只是捶著自己的胸膛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吧!我告訴你們:這人下去,到他家裏,成了正義的,而那個人卻不然。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



釋義
路加在記載耶穌有關「天國來臨」(路十七20-37)的談話後,連續報導二個談論「祈禱」的比喻(路十八 1-14),教導人應該以什麼樣的精神和態度祈禱。今日的福音是其中比較著名的「法利塞人和稅吏祈禱的比喻」。
從耶穌時代的法律或外表上的標準來看,這個虔敬的法利塞人看重法律,嚴格奉行「什一奉獻與禁食」。但是他的問題是因此而引以為榮,自以為義,事實上「他們已獲得了他們的賞報」(參閱:瑪六 2),不能再期待上主的賞報了。反觀,稅吏謙卑的祈禱表達出誠實悔罪的態度,完全投靠上主的憐憫,因而蒙受天主悅納。耶穌在比喻最後提出明確的教導:「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事實上,每個人都需要上主的仁慈憐憫。
今日的福音也對那些主張只專注於「善工」就能得救的人提出挑戰,因為真正的「義德」必須是內外兼修的。



 
讀經一(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
歐瑟亞先知書 6:1-6
上主這樣說:在我的子民遇到困苦時,他們必要尋找我:「來,我們回到上主那裏去,因為他撕碎了我們,也必要治愈;他打傷了我們,也必要包扎。兩天後他必使我們復生,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生活在他的慈顏下。讓我們認識上主,讓我們努力認識上主!他定要像曙光一樣出現,他要來到我們中間,有如秋雨,有如滋潤田地的春雨。」厄弗辣因,我可對你作什麼?猶大,我可對你作什麼?因為你們的仁愛有如早晨的浮雲,有如易於消逝的朝露。因此,我藉先知們砍伐了他們,以我口中的言語殺戮了他們;我的裁判出現有如光明:因為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喜歡人認識天主勝過全燔祭。



釋義
今天的兩篇讀經談論相同的主題:真實的和錯誤的補贖。歐六的內容以一首補贖悔改的詩歌(1-3)開始,很可能是司祭在聖殿的補贖禮儀中詠唱的。不 過,認罪和悔改在這詩歌中只是被略微提及。根據這位祈禱者的看法,詠唱一首悔改的歌曲就夠了,這樣就可以期待天主的幫助與救援。但是先知卻以清楚的言語, 終結這樣的幻想(4-6)。先知以天主發言的形式清楚說明,什麼才是真正重要的。毫無疑問的,天主常常準備好願意寬恕人的。然而,外表華麗卻內容空洞的禮儀慶祝,不會被天主接受。天主原不需要「祭獻」,祂要求的是「仁愛」與對天主忠實。所謂「認識天主」(6)並不是理性的知識,而是生命的關聯,確實在此時此刻經驗到天主的要求與恩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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