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2日 星期四

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

unless your righteousness surpasses that of the scribes and Pharisees
默觀:經文背景與意義:這句話出現在山中聖訓(瑪竇福音第5-7章)中,是耶穌對門徒和群眾教導天國生活準則的重要一環。1.「義德」的意思:在聖經中,「義德」(正義、公義)代表與天主的關係正直,履行祂的誡命,且發自內心地行善,而不只是形式上遵守法律。2.經師與法利塞人:他們是當時猶太社會中極為重視法律的人,嚴格遵守梅瑟法律及傳統。不過耶穌多次指出,他們的遵守是外在的、偽善的、缺乏愛與誠心(參:瑪23章)。3.「超過他們的義德」:耶穌所要求的是更深層、更真誠的義德——內心的皈依與愛的實踐,而非僅是外表的虔誠。神學反思:耶穌在此不是要人廢除法律,而是要人完成法律的精神。真正的義德,不只是做「應該」做的事,而是出於愛與信德活出天主的旨意。這句話挑戰信徒的內在生命,呼籲我們不只像法利塞人那樣做表面功夫,而是讓心靈與行為都與天主契合。過去,我常常以為做應該做的事就已經夠了!但是今天耶穌告訴我們,那永遠不夠!除非達到出於愛與信德才能活出天主的旨意。如何能夠做到?學習聖女小的蘭的小小的祈禱,不論多小的刻苦,都把它奉獻給耶穌,如此可以提升我們刻苦的動力,並且依靠耶穌。





福音(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
瑪竇福音 5:20-26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裏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後書 3:15-4:1,3-6
弟兄們:直到今天,幾時讀梅瑟時,還有帕子蓋在他們的心上;他們幾時轉向主,帕子就會除掉。主就是那神:主的神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我們眾人以揭開的臉面反映主的光榮的,漸漸地光榮上加光榮,都變成了與主同樣的肖像,正如由主,即神在我們內所完成的。為此,我們既蒙垂青,獲得了這職務,我們決不膽怯;但如果說我們的福音也被蒙住了,那只是為喪亡的人蒙著,因為今世的神已蒙蔽了這些不信者的心意,免得他們看見基督榮耀的福音之光;基督是天主的肖像。我們不是宣傳我們自己,而是宣傳耶穌基督為主,我們只是因耶穌的緣故作了你們的奴僕。因為那吩咐「光從黑暗中照耀」的天主,曾經照耀在我們心中,為使我們以那在【耶穌】基督的面貌上,所閃耀的天主的光榮的知識,來光照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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