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things you have prepared, to whom will they belong |
福音(你所儲備的,將要歸誰呢?)
路加福音 12:13-21
那時候,人群中有一個人向耶穌說:「師傅,請吩咐我的兄弟與我分家吧!」耶穌對他說:「人哪!誰立了我做你們的判官,為你們分家呢?」遂對他們說:「你們要謹慎,躲避一切貪婪,因為一個人縱然富裕,他的生命並不在於他的資產。」耶穌對他們設了一個比喻說:「有一個富翁,他的田地出產豐富。他心裏想道:我可怎麼辦呢?因為我已沒有地方收藏我的物產。他遂說:我要這樣做:我要拆毀我的倉房,另建更大的,好在那裏收藏我的一切穀類及財物。以後,我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存有大量的財物,足夠多年之用,你休息吧!吃喝宴樂吧!天主卻對他說:糊塗人哪!今夜就要索回你的靈魂,你所儲備的,將歸誰呢?那為自己厚積財產而不在天主面前致富的,也是如此。」
讀經一(如果我們相信天主,我們的信德也就算為正義。)
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4:20-25
弟兄們:亞巴郎對於天主的恩許總沒有因不信而猶疑,反而信心堅固,歸光榮於天主,且滿心相信天主所應許的,必予完成。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算為他的正義』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個人寫的,而且也是為了我們這些將來得算為正義的人,即我們這些相信天主使我們的主耶穌,由死者中復活的人寫的;這耶穌曾為了我們的過犯被交付,又為了使我們成義而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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