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4日 星期六

伴郎豈能當新郎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悲哀?

Can the wedding guests mourn as long as the bridegroom is with them?
默觀:耶穌藉著禁食的主題告訴我們更值得反省的教導:「沒有人用未漂過的布作補釘,補在舊衣服上的,因為補上的必扯裂了舊衣,破綻就更加壞了。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入舊皮囊裏的;不然,皮囊一破裂,酒也流了,皮囊也壞了;而是應把新酒裝在新皮囊裏,兩樣就都得保全。」的確,我們的舊有思想、舊有的觀念、舊有的價值....,是否就像舊皮囊一樣,對於新的價值、新的進步、新的觀念,是否能夠裝得下?還是我們仍然停留在舊的皮囊,深怕無法承受、還是不願放棄這舊皮囊?我們的心是開放的?還是被禁錮的?我們是自由的?還是不自由?耶穌的教導,我們要放棄舊有的皮囊,意思就是不要用舊有的思想、既有的模式、過去的信念觀念,來束縛自己接受新的挑戰,面對新的變局。否則就如耶穌所說的兩敗俱傷,應把新的價值、新的觀念裝在新皮囊裏,兩樣就都得保全。





福音(伴郎豈能當新郎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悲哀?)
瑪竇福音 9:14-17
那時,若翰的門徒來到耶穌跟前說:「為什麼我們和法利塞人多次禁食,而你的門徒卻不禁食呢?」耶穌對他們說:「伴郎豈能當新郎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悲哀?但日子將要來到:當新郎從他們中被劫去時,那時他們就要禁食了。沒有人用未漂過的布作補釘,補在舊衣服上的,因為補上的必扯裂了舊衣,破綻就更加壞了。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入舊皮囊裏的;不然,皮囊一破裂,酒也流了,皮囊也壞了;而是應把新酒裝在新皮囊裏,兩樣就都得保全。」





讀經一(我必要轉變我民的命運,並將他們栽植在自己的地內。)
亞毛斯先知書 9:11-15
上主這樣說:在那一天,我必樹起達味已坍塌的帳幕,修補它的缺口,重建它的廢墟;使它重建有如往日,使它的居民征服厄東的遺民和屬於我名下的萬民——行這事的上主的斷語——看,時日將到——上主的斷語——那時耕田的人要緊靠著收割的人,榨酒的人要緊靠著播種的人;山嶺要滴下新酒,丘陵都要溶化奔流。我必要轉變我民以色列的命運,他們必要重建已荒廢的城巿,再住在其中;栽植葡萄園,飲其中的美酒;耕種田園,吃其中的出產。我要將他們栽植在自己的地內,他們不會再從我賜與他們的地上被拔除——上主你的天主說。





答唱詠 詠85:9,11-12,13-14

【答】:上主向自己子民所說的話,確是和平綸音。

領:我要聽天主上主說的話:他向自己的聖者和子民,以及向他回心轉意的人,所說的話確是和平綸音。【答】

領:仁愛和忠信必彼此相迎,正義與和平必彼此相親。忠信從地下生出,正義由天上遠矚。【答】

領:上主也必賜下康樂幸福:我們的地必有他的收獲。正義在上主前面行走;救恩必隨上主的腳步。【答】

2026年7月3日 星期五

聖多默宗徒(慶日)

Feast of Saint Thomas, Apostle
默觀:多默回答說:「我主!我天主!」耶穌對他說:「因為你看見了我,才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在我們的生命中,很多的事情的發生並不是我們都能親自目睹的,我們會選擇性地相信,那些違反我們價值系統、信念觀念的事情,我們就會排除在認知之外。那麼我們親自目睹的事情就是真理嗎?真理一定要我們親眼目睹嗎?事實上,目睹並不是真理存在的必要條件,同樣的目睹也不是相信的必要條件。記得十字若望在他的談光說愛的短篇中曾經提到,若我們愈靠近主,我們就愈接近真理。即使沒有親自目睹,但真理的眼光,會使我們辨別出事情的含金成分。而不是那些固著在我們思想中的意識形態,甚至是信念觀念,讓我們自由的飛翔,遊走於真理的雲端。所以,接近耶穌就更相信祂的話,就愈自由,愈開放的接受真理的洗禮。





福音(我的主,我的天主!)
若望福音 20:24-29
十二人中的一個,號稱狄狄摩的多默,當耶穌來時,卻沒有和他們在一起。別的門徒向他說:「我們看見了主。」但他對他們說:「我除非看見他手上的釘孔,用我的指頭,探入釘孔;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決不信。」八天以後,耶穌的門徒又在屋裏,多默也和他們在一起。門戶關著,耶穌來了,站在中間說:「願你們平安!」然後對多默說:「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裏來,看看我的手吧!並伸過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作無信的人,但要作個有信德的人。」多默回答說:「我主!我天主!」耶穌對他說:「因為你看見了我,才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





讀經一(你們已被建築在宗徒的基礎上。)
保祿宗徒致厄弗所人書 2:19-22
弟兄們:你們已不再是外方人或旅客,而是聖徒的同胞,是天主的家人;已被建築在宗徒和先知的基礎上,而基督耶穌自己卻是這建築物的角石,靠著他,整個建築物結構緊湊,逐漸擴大,在主內成為一座聖殿;並且靠著他,你們也一同被建築,因著聖神,成為天主的住所。




答唱詠 詠117:1, 2

【答】: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

領:列國萬民,請讚美上主,一切民族,請歌頌上主!【答】

領:因為他的仁愛厚加於我們,上主的忠誡必要永遠常存。【答】

2026年7月2日 星期四

群眾遂歸光榮於天主,因他賜給了人們這樣大的權柄

he said to the paralytic,Rise, pick up your stretcher, go home
默觀:我們的表情會自動傳達顯露我們內在的想法,這種解讀是無法隱藏的。耶穌最擅長觀察解讀人內心隱藏的思念。耶穌治好癱子就是最好的例證。有人給他送來一個躺在床上的癱子,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畢竟,癱子自己是無法走路,必須有四個人抬著到耶穌跟前,這些抬著癱子的人,就是相信耶穌能治癒癱子的有信德的人,才願意把癱子擔來放到耶穌腳前。這就是教會相信彼此代禱功效的基礎。耶穌知道,孩子只是被四人擔來,並沒有信德,耶穌先安慰並且鼓勵了這孩子的信德,對癱子說:「孩子,你放心!你的罪赦了。」耶穌的治癒,是完整的全面的一次到位的治癒身體與心靈。同時,對旁觀者的心思意念⸻經師,也一起納入治癒的範圍,讓經師藉著對癱子的治癒,治癒他們的懷疑,相信耶穌⸻人子,有赦罪的權柄。





福音(群眾遂歸光榮於天主,因他賜給了人們這樣大的權柄。)
瑪竇福音 9:1-8
那時候,耶穌上船過海,來到了自己的城。看,有人給他送來一個躺在床上的癱子,耶穌一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放心!你的罪赦了。」經師中有幾個人心裏說:「這人說了褻瀆的話。」耶穌看透他們的心意,說:「你們為什麼心裏思念惡事呢?什麼比較容易呢?是說:你的罪赦了,或是說:起來行走吧?為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起你的床,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回家去了。群眾見了,就都害怕起來,遂歸光榮於天主,因他賜給了人們這樣大的權柄。




讀經一(你去向我的百姓講預言吧!)
亞毛斯先知書 7:10-17
那時,貝特耳的司祭阿瑪責雅派人向以色列王雅洛貝罕說:「亞毛斯在以色列家中圖謀背叛你,國家不能再容忍他的一切言論,因為亞毛斯這樣說:雅洛貝罕必死於刀下,以色列必被擄去充軍,遠離本土。」事後,阿瑪責雅又向亞毛斯說:「先見者,你走吧!趕快到猶大國去,在那裏糊口,在那裏講預言。在貝特耳不可再講預言,因為這裏是君王的聖所,王國的殿宇。」亞毛斯回答阿瑪責雅說:「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弟子,只是一個放羊兼修剪野無花果的人。但是,上主正在我趕羊時召了我來。上主對我說:你去向我的百姓以色列講預言吧!現今,你且聽上主說什麼。你說:不要講預言攻擊以色列,不要發言反對依撒格家!為此,上主這樣說:你的妻子必在城中賣淫,你的子女必喪身刀下,你的田地必被人以繩墨瓜分,你自己必死在不潔之地,以色列必被擄去充軍,遠離本土。」




答唱詠 詠19:8,9,10,11

【答】:上主的判斷是真實的,無不公允。

領:上主的法律是完善的,能暢快人靈;上主的約章是忠誠的,能開啟愚蒙。【答】

領:上主的規誡是正直的,能悅樂心情;上主的命令是光明的,能燭照眼睛。【答】

領:上主的訓誨是純潔的,永遠常存;上主的判斷是真實的,無不公允。【答】

領:這一切比黃金,比極純的黃金更可愛戀;比蜂蜜,比蜂巢的流汁更要甘甜。【答】

2026年7月1日 星期三

時期還沒有到,你就來這裏苦害魔鬼嗎?

two demoniacs who were coming from the tombs met him
默觀:聖經中的魔鬼它所指的意涵範圍與現今我們所了解的範圍並不相同。聖經中所記載的魔鬼是對人的侵犯,不僅是靈魂、精神,抱括了身體與生理生病的狀況,在當時的社會觀念認為,當事人因為不潔淨而遭受魔鬼的侵蝕產生疾病。魔鬼對於天主的認知是比人還具有更敏銳的辨別能力,福音中的兩位被附魔的人,主動的要求天主子的驅逐到放牧的豬群,豬是猶太人視為不潔的動物,耶穌就應允了。豬就立刻衝入海淹死了。耶穌的驅魔行動,卻讓
加達辣人因此表達不歡迎耶穌的入城,因為豬是他們的財產,所以拒絕了耶穌的到來。反省:在我們的生活中,是否也因為某些價值或者金錢或者權勢的緣故,拒絕了耶穌進入我們的內室,深怕耶穌潛移默化的改變我們的價值甚至生活態度?注視著耶穌的刺冠流血的畫面,我要如何回應耶穌刺冠下的滴血?

從奧斯定/多瑪斯的觀點,如何闡釋?從教會/心理學的觀點如何闡釋?
默觀反思:加達辣豬群與刺冠苦像
一、經文脈絡的釐清
您所描述的場景出自瑪竇福音 8:28-34——「兩個附魔的人」正是瑪竇特有的記載(谷 5:1-20 及路 8:26-39 皆記一人),地點瑪竇作「加達辣人的地方」(Γαδαρηνῶν)。這個文本差異本身頗值得默觀:瑪竇一貫喜歡「成雙」的敘述手法(參瑪 9:27 兩個瞎子),或許意在強調外邦人地區的普遍需要救贖之深、廣。
魔鬼「認出」耶穌的身分(8:29「天主子,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這與您所述「魔鬼對天主的辨別力比人更敏銳」完全呼應——這正是雅各伯書 2:19 所言:「連魔鬼也信,且怕得打顫」的認知性信仰(fides informis),沒有愛德賦形的信仰,徒具知識而無救恩效力。

二、您提出的反省:財富、權勢與拒絕耶穌入城
這是整段敘事最刺人的轉折——驅魔成功了,城卻拒絕了驅魔者。加達辣人「求祂離開他們的境界」(8:34),原文 παρεκάλεσαν(懇求)與魔鬼哀求耶穌的動詞(8:31 παρεκάλουν)是同一個字根。敘事者似乎故意讓讀者聽見一個諷刺的回聲:魔鬼與人,說出了同一句話,做出了同一個動作——都在懇求耶穌離開。
奧斯定觀點:秩序之愛(ordo amoris)的錯置
奧斯定在《天主之城》中屢次論及,罪的本質不是愛惡事物,而是愛的秩序顛倒——把本該居次位的財物,置於本該居首位的天主之上。加達辣人不是不認識耶穌的大能(他們親眼見到附魔者「痊癒」),而是衡量之後,認為兩千頭豬(參谷 5:13 的數字)比天主子的臨在更值得挽留。
奧斯定會說,這正是原罪以來人心 incurvatus in se(彎曲向己)的具體展現——不是無知拒絕真理,而是明知而拒絕,因為真理的臨在會要求秩序的重整,而人心眷戀既有的、可量化的、可控制的財產,勝過眷戀那不可控制、卻要求全然交托的天主子。
多瑪斯觀點:實體與偶性,人與物的位格差序
多瑪斯在《神學大全》論及位格尊嚴時(見 Ia, q.29),清楚劃分:人是「位格」(persona),具備理性本質與終極目的,不可被工具化;動物、財物僅是「工具性的善」,服務於人趨向天主的旅途。
加達辣人的錯誤,在多瑪斯的框架下,是一種價值序位的倒錯(inversio ordinis boni)——把附魔者(位格,肋 imago Dei 的承載者)得救這件事,看得比豬群(工具性財物)的損失更輕。這正是多瑪斯一貫強調的:當人把「有用之善」(bonum utile)置於「位格之善」(bonum personae)之上時,便是德行上的墮落,即便外在行為合法(豬本非他們私人祭祀所用,飼豬本身在梅瑟法律下已屬邊緣行為)。
教會訓導角度
教會歷來以此段落作為福音與文化衝突的原型敘事:救恩的臨在必然要求某種「代價」,而人性總傾向計算代價高於恩寵之無價。教宗方濟各多次引用類似意象提醒,教會若淪為「保護既得利益」的機構,便會重演加達辣人的悲劇——把主請出城外。
心理學角度:榮格陰影與依附理論
榮格的「陰影」(shadow)理論在此有一個微妙的切入點:附魔者被逐出社群、住在墳墓間(谷 5:3),正是被排斥的、社群不願面對的自身陰影的投射載體。當耶穌讓這位「代罪者」重新「穿上衣服,神智清醒」(路 8:35)回歸社群時,社群反而恐懼——因為那個被排除在外、讓大家安心投射恐懼的「他者」消失了,社群必須直面自己內在真實的失序,這比容忍一個瘋子更令人不安。
從依附理論看,加達辣人對「豬群」(具體、可控的依附客體)的執著,反映一種焦慮型依附——寧可依附看得見、摸得著、可量化的安全感,也不願冒險依附一個要求信任交托、卻無法預測掌控的位格性他者(天主子)。

三、轉向刺冠:如何回應這流血的注視
您從加達辣人的「拒絕」自然過渡到刺冠苦像的「注視」,這個轉折本身極具默觀深度——加達辣人推開了祂,而刺冠上的祂,仍為推開祂的人流血。
奧斯定的回應:悔罪之淚與愛的償還
奧斯定在《懺悔錄》中面對基督苦難時,反覆使用「以淚洗淚」(lacrimis lacrimas)的意象——他不以理性分析苦難,而以痛悔之心的共感回應。面對刺冠,奧斯定式的回應不是問「為什麼」,而是承認:「這荊棘冠冕原該屬於我犯罪的驕傲,祢卻代我戴上。」這是一種謙抑的承認(confessio)——承認自己就是那個曾用眷戀財物、眷戀自我掌控,將主推出城外的人。
多瑪斯的回應:補贖之愛與神修默觀的秩序
多瑪斯論苦像默觀時強調,基督受難的默觀應導向愛德的操練(actus caritatis),而非僅止於情感的哀傷。刺冠具體標示出基督接受了「假冒的王權羞辱」以贖回人對真實權柄(即天主主權)的僭越背叛。回應刺冠最恰當的方式,依多瑪斯的德行倫理架構,是謙遜對治驕傲、服從對治僭越——具體落實在生活中,重新把天主的主權置於自己對權勢、金錢、地位的渴求之上。
教會/心理學角度:意義治療與整合
弗蘭克(Viktor Frankl)的意義治療學提醒,面對受苦形像時,健康的回應不是被動的情緒淹沒,亦非理智抽離的分析,而是在受苦的注視中發現召喚(Sinn im Leiden)——刺冠流血的耶穌,邀請默觀者在自己生命中「戴著荊棘冠冕仍然去愛」的具體處境裡,找到與基督共融的意義向度
榮格式的整合則提醒:注視刺冠,不宜停留在受害者/加害者的二元投射(如同加達辣人把附魔者當作「他者」),而應認回自己內在同時具有加達辣人的恐懼與附魔者的破碎——兩者都需要基督的臨在,而非被排除或被否認。





福音(時期還沒有到,你就來這裏苦害魔鬼嗎?)
瑪竇福音 8:28-34
那時候,耶穌來到對岸加達辣人的地方,有兩個附魔的人從墳墓裏走出,向他走來;他們異常兇猛,以致沒有人能從那條路上經過。他們喊說:「天主子,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時期還沒有到,你就來這裏苦害我們嗎?」離他們很遠,有一大群豬正在牧放。魔鬼懇求耶穌說:「你若驅逐我們,就趕我們進入豬群吧!」耶穌對他們說:「去吧!」魔鬼就出來進入豬內;忽然全群豬從山崖上直衝入海,死在水裏。放豬的便逃走,來到城裏,把這一切和附魔人的事都報告了。全城的人就出來會見耶穌,一見了他,就求他離開他們的地方。





讀經一(讓你們吵鬧的歌聲遠離我,願正義像川流不息的江河。)
亞毛斯先知書 5:14-15, 21-24
你們應尋求善,不可尋求惡:這樣你們才能生存;上主萬軍的天主也必與你們同在,正如你們所說的。你們應惡惡好善,在城門口主張正義,或許萬軍的天主上主會憐憫若瑟的遺民。上主說:「我痛恨厭惡你們的慶節;你們的盛會,我也不喜悅;即使你們給我奉獻全燔祭和素祭,我仍不悅納;即使你們獻上肥美的牲畜作和平祭,我也不垂顧。讓你們喧嚷的歌聲遠離我;你們的琴聲,我也不願再聽;只願公道如水常流,正義像川流不息的江河!」




答唱詠 詠50:7,8-9,10-11,12-13,16-17

【答】:行為正直的人,我要使他享見天主的救恩。

領:請聽,我的子民,我要發言;以色列,我警告你,我是天主,我是你的天主。【答】

領:我並不因你的祭獻而責備你,因為在我面前常有你的全燔祭。我用不著你家裏的牛犢,也不需要你羊圈裏的羊。【答】

領:森林裏的種種生物,全歸於我,山陵上的千萬走獸,都屬於我;天空中的一切飛鳥,我都認識,田野間的所有動物,我全知悉。【答】

領:如果我飢餓,我不必告訴你,因宇宙和其中一切盡屬於我。難道我吃牛犢的肉塊,或者我喝山羊的鮮血?【答】

領:天主卻對惡人說:你怎麼膽敢傳述我的誡命?你的口怎敢朗誦我的法令?你豈不是惱恨規矩,將我的話置諸腦後嗎?【答】

2026年6月30日 星期二

耶穌起來叱責風和海,遂大為平靜

a great storm arose, and the boat was swamped by the waves, but Jesus was asleep
默觀:耶穌平息風浪的記載,對觀福音中都有記載,「就起來叱責風和海,遂大為平靜」出自瑪竇福音 8:26。這段「平息風浪」(Calming of the Storm) 在三部對觀福音中都有平行記載。以下依思高本逐節列出三處原文,再附上比對重點。

一、瑪竇福音 8:23–27

23 耶穌上了船,他的門徒跟隨著他。 24 忽然海裏起了大震盪,以致那船為波浪所掩蓋,耶穌卻睡著了。 25 他們遂前來叫醒他說:「主,救命啊!我們要喪亡了!」 26 耶穌對他們說:「小信德的人哪!你們為什麼膽怯﹖」他遂起來,叱責風和海,遂大為平靜。 27 那些人都驚訝說:「這是怎樣的一個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

二、馬爾谷福音 4:35–41

35 在當天晚上,耶穌對他們說:「我們渡海到對岸去罷!」 36 他們遂離開群眾,照他在船上的原狀,帶他走了;與他一起的還有別的小船。 37 忽然狂風大作,波浪打進船內,以致小船已滿了水。 38 耶穌卻在船尾依枕而睡。他們叫醒他,給他說:「師傅!我們要喪亡了,你不管嗎﹖」 39 耶穌醒來,叱責了風,並向海說:「不要作聲,靜止罷!」風就停止了,遂大為平靜。 40 耶穌對他們說:「為什麼你們這樣膽怯﹖你們怎麼還沒有信德呢﹖」 41 他們非常驚懼,彼此說:「這人到底是誰﹖連風和海也聽從他!」

三、路加福音 8:22–25

22 有一天,耶穌和門徒上了船,對他們說:「我們渡到湖那邊去。」他們便開了船。 23 正在航行時,耶穌睡著了。忽然有狂風降到湖上,進入船中的水,使他們處於危險中。 24 他們便前來叫醒耶穌,說:「老師!老師!我們要喪亡了!」耶穌醒來,叱責了狂風和波浪,風浪就止息平靜了。 25 遂對他們說:「你們的信德在那裏﹖」他們又害怕又驚奇,彼此說:「這人到底是誰﹖因為他一出命,連風和水也都服從他。」


四、比對重點

比較項目 瑪竇 8:23–27 馬爾谷 4:35–41 路加 8:22–25
風暴用詞 「大震盪」(σεισμὸς μέγας,地震/震動語彙) 「狂風」(λαῖλαψ,颶風) 「狂風」(λαῖλαψ)
耶穌安睡的描寫 僅「睡著了」 最生動:「船尾依枕而睡」(那個枕頭 προσκεφάλαιον) 僅「睡著了」
門徒對耶穌的稱呼 「主」(Κύριε) 「師傅」(Διδάσκαλε) 「老師!老師!」(Ἐπιστάτα,疊呼,路加特有用語)
呼救語氣 單純求救 帶責備:「你不管嗎﹖」 單純求救
叱責與詰問次序 先責門徒膽怯 → 後平靜風海 先平靜風海 → 後責門徒 先平靜風浪 → 後責門徒
對信德的評語 「小信德」(ὀλιγόπιστοι,最緩) 「還沒有信德」(οὔπω ἔχετε πίστιν,最嚴) 「你們的信德在那裏」(反問)
對海所說的話 未記具體話語 唯一記下命令:「不要作聲,靜止罷!」 未記具體話語
結尾驚歎 「連風和海也聽從他!」 「連風和海也聽從他!」 「連風和水也都服從他。」

幾點神學觀察供您默觀

1. 瑪竇的「震盪」(σεισμός) 帶末世與救恩色彩。 瑪竇刻意不用一般的「狂風」,而用通常指地震的字眼,並把全段置於「跟隨」教導之後(8:18–22),使這段成為一幅門徒在末世風暴中跟隨主、學習信德的圖像;門徒先得到「小信德」的責備,再見風海平息,凸顯信德先於奇蹟。

2. 馬爾谷最古樸、最具目擊感。 「船尾依枕而睡」「不要作聲,靜止罷」這類細節,傳統視為伯多祿口述的痕跡。耶穌對海的命令 πεφίμωσο 字面是「住口(被塞住口)」,與馬爾谷叱退邪魔時所用同字(谷 1:25),暗示風浪背後的混沌勢力被基督的話語制伏。

3. 路加最緩和,焦點在「信德在哪裏」。 路加略去責備性的細節(無「你不管嗎」),把問題收束為一句對信德的溫和反問,符合其一貫對門徒較寬厚的筆法;「老師!老師!」的疊呼是路加全書的標誌性稱謂。

4. 三者共同的高峰是結尾的詰問。 「連風和海/水也聽從他」直接呼應舊約中唯獨天主能斥退滄海、止息風浪的主題(詠 65:8、89:10、107:29;約 38:8–11)。對觀作者藉此讓門徒問出那個關鍵問題——「這人到底是誰?」——把讀者引向對基督天主性的信德告白。這正是這段神蹟的默觀核心。

接著上面的對照,對觀福音中,對耶穌的稱謂都不同,有何神學意義?奧斯定/多瑪斯如何闡釋?教會如何闡釋?

這是個很好的默觀問題——三處稱謂的差異並非抄寫出入,而是各福音作者的基督論視角。讓我先查證奧斯定與多瑪斯的幾處關鍵文本,以免在引述上失準。Augustine 講道集第 63 篇的釋義已確認。現在查證奧斯定論「福音記載措辭差異」的調和原則,以及多瑪斯的處理。奧斯定的調和原則已確認。最後查證多瑪斯《金鏈》對此段的處理。三處稱謂的差異,正是對觀福音「同一事件、三種基督論視角」的縮影。以下分四層回答:稱謂本身的神學意涵、奧斯定的雙重闡釋、多瑪斯《金鏈》所集成的傳統、以及教會的整體詮釋。

一、三個稱謂的基督論意涵

福音 思高譯 希臘文 語意層級
瑪竇 Κύριε (Kyrie) 七十賢士本用以譯「雅威/上主」的神聖稱號
路加 老師!老師! Ἐπιστάτα (Epistata) 路加特有,意為「立於其上者/監督」
馬爾谷 師傅 Διδάσκαλε (Didaskale) 最樸素的「教師」

瑪竇的「主」是信德的呼求。 在瑪竇福音中,門徒與信者稱耶穌一律用 Κύριος,唯有外人、對手與猶達斯用「師傅/辣彼」。因此「主,救命啊!」(Κύριε, σῶσον) 在結構上是一句祈禱——近乎聖詠哀禱體的呼求(如詠 69:2「天主,求你拯救我」)。配合前文 σεισμός(震盪/神顯語彙)與緊接其前的「跟隨」教導(瑪 8:18–22),整段成為教會(船)向她神性的主呼求的圖像。稱謂本身已是信德告白,縱使夾雜膽怯。

路加的「老師!老師!」是恭敬中的急切。 Ἐπιστάτα 是路加獨有的詞(全新約僅見於路加,約六、七次,且僅出自門徒之口,外人從不使用)。它比「教師」分量更重,含「監臨者」之意,但仍在師徒框架之內。疊呼傳達危急,而路加略去馬爾谷的責備語氣,符合他對門徒一貫較寬厚的筆法。

馬爾谷的「師傅」是尚未認識的稱呼。 「師傅!我們要喪亡了,你不管嗎?」——以耶穌地上的教導職分稱呼他,且帶責備。這正是馬爾谷「門徒不解」主題的引擎:那些只把他當「教師」的人,恰恰是必須學會他是「風和海的主」的人,故結於「你們怎麼還沒有信德?」與高峰之問「這人到底是誰?」

綜合的神學意義:三個稱謂各自封存了基督論認識的一個階段或角度——從「師傅」(馬爾谷的未解),經「老師」(路加的恭敬),到「主」(瑪竇已成的信德告白)。這條由稱呼構成的弧線,正是門徒必須走過的認識之路,而終點那個問題,把讀者推向對基督天主性的告白。

二、奧斯定的雙重闡釋

奧斯定對這段有兩個層面的處理,恰好分別回應您的「比對」與「默觀」兩種關切。

(一)為何措辭不同——《福音調和論》的詮釋原則。 在《福音調和論》(De consensu evangelistarum,約主後 400–405 年)中,奧斯定正面回應外教批評者(很可能是波非利)以「門徒所說的話各不相同」攻擊福音自相矛盾。他的解答是:要緊的是聖史所要傳達的意義與本意(sententia / voluntas),而非逐字的措辭;不同的字可以承載同一意義,門徒在驚恐中本就喊了許多話,各聖史忠實保存了其中真實的意旨,因此並無虛謊。奧斯定看重的是聖史所要傳達的意義,而非他所用的確切字詞;當聖史們明顯意指同一件事時,字詞的差異便無關緊要。他並進一步把三聖史各配以一種基督論側重——福音間的歧異只反映受聖神默感的聖史們以不同卻終究相容的方式描繪基督的本意,瑪竇著重君王身分。這正為「稱謂差異」提供了神學許可:不是錯誤,而是受默感的見證者各從自己的角度描繪基督的自由。

(二)風暴的默觀義——講道集第 63 篇。 奧斯定在論瑪竇 8 的講道(Sermo 63,及論路加平行段的講道)中給出那著名的靈修讀法:船是人心與靈魂(也是教會),其中因信德而有基督居住;風浪是誘惑,尤其是憤怒、怨恨、報復之念;基督在你內「沉睡」,是因為你的信德沉睡了、你「忘記了基督」;補救之道是「喚醒基督、記起基督」。一旦喚醒信德,基督便命令那些風(失序的情慾),於是大為平靜。他的牧靈結論是:不要因一個誘惑而讓波浪淹沒你的心,不要因暴怒、仇恨或暴力這類重罪而使靈魂沉船,要在你心中喚醒基督。《金鏈》所引依拉略 (Hilary) 一語與此完全呼應:他沉睡,是因為「由於我們的怠惰,他在我們內被催眠入睡」。這一脈讀法與您所專注的加爾默羅默觀——靈魂在黑夜與風暴中、基督彷彿缺席沉睡、唯靠信德的甦醒度過——有深刻的共鳴。

三、多瑪斯《金鏈》所集成的傳統

多瑪斯在《神學大全》中並未把這神蹟當作獨立論題詳述;他對這段最完整的處理在《金鏈》(Catena Aurea) 對瑪 8:23–27 的串註中,而那串註本身就是他傳遞教會讀法的方式。其中匯集了幾條主線:

關於稱謂與認識,聖熱羅尼莫指出,那些驚奇的人之所以被稱為「那些人」,正因他們尚未學到救主的大能——這與前述「稱謂落差即認識落差」的觀察一致。偽奧利振則點出末句「這是怎樣的一個人」並非真正的疑問,而是一句肯定:這不是一個問題,而是一個肯定——他是那位連風和海也聽從的,意即:何等有能、何等大能、何等偉大!稱謂之問,指向的其實是天主性之答。

關於船與教會的奧義讀法,《金鏈》集中保存了教父最古老而恆常的一脈:我們眾人都登上了聖教會這隻船,與主一同航行於這風暴的世界;主自己慈悲地沉睡,等待惡人悔改聖伯達(Bede) 更明言:船就是現今的教會,基督在其中與屬他的人一同渡過此世的海洋,並平息迫害的波濤。

因此多瑪斯的貢獻是綜合性的:他讓字面義(基督對受造界擁有唯獨造物主才有的主權,藉此彰顯其天主性——唯有天主能斥退滄海,參詠 65:8、89:10、107:29;約 38:8–11)與靈意(船—教會、沉睡的信德)並存而不相奪。對多瑪斯而言,門徒在稱謂上的推進,正是從「看見那個人」走向「告白那位主」的運動。

四、教會的整體詮釋

教會的詮釋大致收束於三個層面:

伯多祿的船(navicula Ecclesiae)。 「船即教會」是教父與訓導傳統中最恆常的形象:基督與他的教會同舟,渡過歷史中迫害、異端、考驗的風暴;他看似沉睡,實則掌權。此一象徵歷代不衰,近世教宗亦屢加援引。

「主」作為信德的告白。 《天主教教理》論「主」這一稱號的一節(CCC 446–451)指出,以信德稱耶穌為「主」(Κύριος),即是承認他的天主性——這正是七十賢士本用以稱呼天主的同一稱號。瑪竇的 Κύριε 因而帶有這份告白的重量。而三部福音共同的高峰之問「這人到底是誰?」,正是教會邀請每位信者以信德回答的問題:他是主,是真天主。

默觀層面的應用。 在靈修傳統中,這幕被讀為靈魂在黑夜與風暴中、基督彷彿沉睡缺席、而蒙召喚醒信德、在信賴中度過考驗的圖像——與奧斯定的講道一脈相承,也與加爾默羅靈修對於「在乾枯與試煉中持守純信德」的教導相互輝映。


繼續比對,並列三處「叱責」(ἐπετίμησεν) 的用法——馬爾谷對海所用的 πεφίμωσο(「住口、被塞住口」)與他叱退邪魔時所用同字(谷 1:25),這牽涉到「混沌之海背後的勢力被基督話語制伏」的更深一層神學,接住的正是這段最深的一層——馬爾谷把平息風浪寫成了一場「驅魔」。先查證幾處希臘文與七十賢士本的關鍵詞,再逐層比對。已確認馬爾谷 4:39 的希臘文:ἐπετίμησεν(叱責)+ σιώπα, πεφίμωσο。查證舊約「斥責滄海」的七十賢士本背景,以及與 1:25 驅魔的關聯。希臘文與七十賢士本的關鍵詞都已確認。這一層的比對,正是從「稱謂之問」走向「斥責之答」——三部福音在動詞 ἐπιτιμάω 上交會,而馬爾谷又獨自把它推進成一場驅魔。

一、共同的動詞:ἐπιτιμάω「叱責」

三部福音在這個動詞上完全一致——瑪 8:26、谷 4:39、路 8:24 都用 ἐπετίμησεν(叱責)。這不是中性的「制止」,而是帶權威的斥退。它的分量來自舊約:在七十賢士本中,ἐπιτιμάω(及其名詞 ἐπιτίμησις)正是天主呵斥滄海時所用的字。

  • 創世之初天主制伏混沌之水,詠 104:7 說:「在你的呵斥之下,大水即奔逃。」
  • 是天主「呵斥了紅海,紅海即枯乾」(詠 106:9)。
  • 天主對水的「呵斥」既關聯於創世(詠 104:7),也關聯於出谷的新創造事件(詠 18:16、106:9)。
  • 納鴻 1:4:他一呵斥海洋,海洋即枯竭。

換言之,單是這個動詞,就已把耶穌放在唯獨雅威才站的位置上。三部福音縱然在稱謂上分歧(師傅/老師/主),卻在這個動詞上同聲指向同一個答案:能呵斥滄海的,是天主。門徒問「這人到底是誰?」——動詞本身已先一步回答了。

這裡還藏著一個極美的反轉:舊約裡是以色列哀求天主醒來——「醒來吧!我主,你為什麼依然睡眠?」(詠 44:24);而在福音裡,門徒叫醒沉睡的主、責問他是否不管他們的喪亡(這在馬爾谷 4:38 表達得最清楚),正呼應了以色列被擲散於萬民中時詠 44:23–24 的呼求。差別在於:他們所搖醒的那一位,正是當年被哀求的天主本身。

二、馬爾谷的獨特推進:把風浪當邪魔來驅逐

三部福音共用 ἐπιτιμάω,但只有馬爾谷記下了耶穌對海所說的話,而那句話是驅魔的語言。

谷 4:39 對海說:σιώπα, πεφίμωσο——「不要作聲(σιώπα),住口/被套上口絡(πεφίμωσο)!」關鍵在 πεφίμωσο 這個字,它的字根是 φιμόω(緘口、套上嚼環)。而馬爾谷第一次用這個字,是在葛法翁會堂耶穌驅逐邪魔時:谷 1:25「耶穌叱責他(ἐπετίμησεν αὐτῷ)說:『不要作聲(φιμώθητι),從他身上出去!』」

請看這組對照——馬爾谷用完全相同的一對動詞處理邪魔與大海:

谷 1:25(驅魔) 谷 4:39(平息風浪)
叱責 ἐπετίμησεν ἐπετίμησεν
命令緘默 φιμώθητι(住口) πεφίμωσο(住口)

這不是巧合,而是馬爾谷的神學筆法:他把風暴寫成一股近乎位格性的敵對勢力,而耶穌以驅魔的話語制伏它。 在馬爾谷的世界觀裡,受造界的失序與背後的混沌/邪惡勢力相連;那位以一句話使邪魔住口的,也以同一句話使大海住口。於是平息風浪與驅魔屬於同一類行動,指向同一個身分。門徒結尾的悚懼(谷 4:41 用了「非常驚懼」這樣強烈的字),正是面對天主性顯現的恰當反應。

三、瑪竇與路加的節制

相較之下,瑪竇與路加都保留了 ἐπετίμησεν,卻略去了那句驅魔式的命令,各自服膺其整體筆法:

瑪竇把這神蹟收進他的「震盪/神顯」框架(σεισμός,見前次比對)。他不需要驅魔語言,因為他已用「大震盪」與門徒的禱告式呼求(Κύριε, σῶσον)把全段定調為教會向神性之主的祈禱。瑪竇的重心在信德先於奇蹟,故先責「小信德」,再平風海。

路加最為概括:「叱責了狂風和波浪,風浪就止息平靜了。」他既不記對海的話,也淡化責備,把全段收束於一句溫和的反問「你們的信德在那裏?」路加關心的是門徒信德的所在,而非混沌勢力的制伏。

可以這樣總結三者的層次:馬爾谷給出最具體、最具宇宙爭戰色彩的版本(驅魔式制伏混沌);瑪竇將之神顯化、教會化(震盪中的祈禱);路加將之內在化(信德在哪裏)。

四、教父與教會的承接

這「風浪即敵對勢力」的直覺,教父早已掌握,只是多以靈修(tropological)語言表達。如前次所引,《金鏈》中依拉略說基督「由於我們的怠惰,在我們內被催眠入睡」;而奧斯定在講道集第 63 篇裡,正是把那些「風」讀為失序的情慾——憤怒、怨恨、報復之念——而基督的話語使這內心的風暴歸於平靜。教父的靈修讀法與馬爾谷的驅魔筆法在此交會:無論是外在的混沌之海、背後的邪魔、還是內心的狂亂情慾,都被基督同一句具天主權威的話語所制伏

教會由此確立的核心是:平息風浪是一次基督顯現(Christophany),啟示耶穌擁有唯獨造物主才有的、對混沌與邪惡的主權。這正接續您先前的若望福音與默觀研究——在加爾默羅的靈魂黑夜中,當一切感官與理性的憑藉沉睡、彷彿基督缺席之際,真正使靈魂內外風暴止息的,不是門徒的掙扎,而是基督那句使邪魔與滄海一同緘默的話,以及人對這話語的純信德。靈魂所要做的,如奧斯定所說,只是「喚醒基督」——讓那已在船中的信德甦醒。


至此,三部福音的比對已從稱謂(認識的階段)、經敘事次序與細節(各自的基督論側重)、到動詞與命令(驅魔式的天主權威),構成一條完整的線索,最終都指向那同一個問題的同一個答案:「這人到底是誰?」——他是連風、海、邪魔都聽從的主。





福音(耶穌起來叱責風和海,遂大為平靜。)
瑪竇福音 8:23-27
耶穌上了船,他的門徒跟隨著他。忽然海裏起了大震盪,以致那船為浪所掩蓋,耶穌卻睡著了。他們遂前來喚醒他說:「主!救命啊!我們要喪亡了。」耶穌對他們說:「小信德的人啊!你們為什麼膽怯?」就起來叱責風和海,遂大為平靜。那些人驚訝說:「這是怎樣的一個人呢?竟連風和海也聽從他!」





讀經一(我主上主發了言,誰能不傳他的話。)
亞毛斯先知書 3:1-8;4:11-12
以色列子民!你們應聽從上主關於你們,即關於我由埃及國領出來的全體民族所說的話:「由世界上一切種族中,我只揀選了你們,為此,我必懲罰你們的罪惡。二人除非預約,豈能同行?獅子若無獵物,豈能在林中咆哮?幼獅若非捕到食物,豈能在洞中吼叫?雀鳥若無餌食,豈能落在地上?機檻若無所獲,豈能由地上翻起?如在城中吹起號角,人民豈不覺恐怖?如城裏發生災禍,豈不是上主所為?的確,我主上主若不先將自己的計劃啟示給自己的先知,什麼也不作。獅子咆哮了,誰不害怕?我主上主發了言,誰能不傳他的話?我傾覆了你們,像天主傾覆了索多瑪和哈摩辣,你們好似由火中抽出來的木柴,但你們還是不歸向我——上主的斷語——為此,以色列!我必要這樣對待你。以色列!因我要這樣對待你,你準備迎接你的天主吧!」





答唱詠 詠5:5-6,7,8
【答】:上主,求你常以正義引領我。

領:你絕不是喜愛罪惡的天主,惡人決不能在你面前存留,傲慢的人也不能在你前站立。對作惡的人,你也深惡厭棄。【答】

領:說謊不實的人,你全予以消除;奸詐好殺的人,上主一律厭惡。【答】

領:我得進入你的殿宇,全賴你豐厚的慈愛;我滿懷敬畏你的心,向你的聖所肅然跪拜。【答】

2026年6月29日 星期一

聖伯多祿及聖保祿宗徒節 你是伯多祿(磐石),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

Solemnity of Saints Peter and Paul, Apostles
默觀:當伯多祿明認耶穌是天主之子之後,耶穌立刻對伯多祿說
你是伯多祿(磐石);我要在這磐石上,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當伯多祿還是罪人的時候,耶穌就把教會建立在這個盤石上,並且把天國的鑰匙,也交給了伯多祿。從多瑪斯/奧斯定的觀點,如何闡釋?從教會的觀點如何闡釋?瑪竇福音 16:16-19 這段「伯多祿明認」與「磐石與鑰匙」的經文,正因為點出的那個張力——「當伯多祿還是罪人的時候」就被立為磐石——而成為理解整個恩寵神學的關鍵。以下分三個視角闡釋。

奧斯定的觀點

奧斯定對「磐石」的詮釋有一個著名的轉折。他早期傾向把磐石直接等同於伯多祿本人,但在晚年的《訂正錄》(Retractationes)中明確修正:真正的磐石(petra)是基督自己,伯多祿(Petrus)的名字是「從磐石而來」,而非磐石從伯多祿而來。基督是磐石,伯多祿因認信這磐石而被建立其上。

由此引出奧斯定的核心洞見:伯多祿在此代表整個教會persona Ecclesiae / figura Ecclesiae)。他的認信不是個人英雄式的表態,而是以教會的身分發出的認信,因此鑰匙是藉著伯多祿交給整個教會的。這一點直接化解了「罪人」的困難——教會本身就是「由蒙恩的罪人所組成、正被聖化中」的團體,伯多祿正是這身分的縮影。

更深的一層,是奧斯定在對抗多納特派(Donatism)爭論中確立的原則。多納特派主張:聖事若由有罪或背教的聖職人施行就無效。奧斯定堅決反對:施行聖事的是基督本身,而非聖職人的德行——「施洗的是基督」。聖事與權柄屬於主,不屬於人的潔淨與否。從這個角度看,耶穌把教會建在一個將要三次背主的人身上,恰恰是反多納特派的原型範例:教會的根基與職務的有效性,從不繫於人的功德,而繫於基督的恩寵。而伯多祿那句認信本身——「不是肉和血啟示了你,而是我在天之父」(瑪 16:17)——已經宣告它是恩賜,不是自力的成就,這完全契合奧斯定反白拉奇主義(anti-Pelagian)的恩寵論。

多瑪斯的觀點

聖多瑪斯在《瑪竇福音註解》與《神學大全》中以「基礎」的不同層次來整合這段經文。他援引格前 3:11——「除已奠定的基礎外,沒有人能奠定別的基礎,這基礎就是耶穌基督」——區分出:

基督是根本的基礎fundamentum principale);伯多祿則是職務性、次級的基礎fundamentum ministeriale),他作為基礎是因為他認信並服務於基督。多瑪斯也承接傳統,把「在這磐石上」理解為連於伯多祿剛發出的認信之信德petra erat fides confessionis)——所建立的,是基督、伯多祿的認信、以及作為基督代理者的伯多祿三者一體。

對所提問的「罪人」難題,多瑪斯提供了最精確的工具:鑰匙的權柄(potestas clavium)來自基督的設立,依職務(ex officio)而運作,不依施行者個人的聖德。 這正是日後聖事神學「ex opere operato(藉所行的事而生效)」原則的種子。職務(officium)與人(homo)有別;交託的是職務,因此即使持有者是罪人,權柄依然真實有效,聖統的傳承也因此可能。多瑪斯同時提醒:認信本身是超性的信德之舉,必須有恩寵為其原因——伯多祿不是憑血肉之力認出默西亞的。

教會訓導的觀點

教會訓導把這段經文讀為伯多祿首席權的聖經根據。第一屆梵蒂岡大公會議的《永恆司牧》(Pastor Aeternus, 1870)以瑪 16:18-19 界定伯多祿的首席治理權,並宣告此權柄延續於羅馬教宗。

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的《教會憲章》(Lumen Gentium)則補上了關於「罪人」的決定性表述。LG 8 稱教會「同時是聖的,又常需要被淨化」(sancta simul et semper purificanda)——教會的聖德來自基督這頭,而其肢體在歷史中始終是需要悔改的罪人。這與奧斯定「義人與罪人混雜的身體」(corpus permixtum)一脈相承。

《天主教教理》進一步整合:CCC 552-553 講伯多祿的首席與鑰匙;CCC 881-882 講教宗職;而「束縛與釋放」的權柄(瑪 16:19)被理解為一個寬廣的範圍——赦罪的權柄(連於和好聖事,CCC 1444)、訓導的權威、以及紀律與教義上的決斷。值得注意的是,同樣的「束縛/釋放」在瑪 18:18 交給了全體門徒,這顯示伯多祿的獨特,不在於壟斷此權,而在於他是這權柄合一的有形中心。

教會的整體立場因此可總結為:根基是基督,伯多祿是有形的、職務性的基礎,並在傳承中延續;而基督把鑰匙交給罪人之手這一事實,本身就是天主俯就與仁慈的記號。

把三個視角收攏起來,——「當伯多祿還是罪人的時候」——其實是在重述羅 5:8 的同一恩寵邏輯:「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磐石之所以是磐石,不在伯多祿的堅固,而在那認信背後「在天之父」的啟示,與設立鑰匙的基督。教會建在罪人之上而陰間的門不能戰勝她,這不是矛盾,而正是福音的形狀。

白拉奇主義是教會初期最重要的恩寵爭論之一,奧斯定畢生後期幾乎都在與之周旋。理解它,等於掌握天主教恩寵神學的骨架。

反白拉奇主義(anti-Pelagian)?請詳細解釋?

白拉奇其人與爭論的引爆

白拉奇(Pelagius,約 354–420)是一位來自不列顛的隱修士,五世紀初活躍於羅馬。他並非放縱之人,恰恰相反——他是一位嚴格的道德改革者,對當時羅馬基督徒生活的鬆弛深感憂心。他的神學動機其實是「牧靈」的:他要喚醒人承擔道德責任,反對人把自己的罪推給「軟弱的人性」當藉口。

引爆爭論的,據說正是奧斯定《懺悔錄》中那句著名的祈禱:「求你賜下你所命令的,並命令你所願意的」(Da quod iubes, et iube quod vis)。白拉奇聽到這句話極為反感——在他看來,如果連遵守誡命的能力都要天主額外賜下,那麼天主頒布誡命、又要求人守誡命,豈不荒謬?人若沒有能力做到,天主怎能公義地要求?這句話成了整場爭論的火種。

白拉奇主義的核心主張

白拉奇的體系建立在幾個彼此扣連的命題上。

第一是對原罪的否定。白拉奇主張,亞當的罪只傷害了亞當自己,並未把一種敗壞的本性遺傳給全人類。亞當對後人的影響只是「壞榜樣」(exemplum)——他樹立了犯罪的先例,後人是「模仿」他而犯罪,而非「遺傳」了罪。同樣地,基督對人的作用主要也是「好榜樣」。

第二是自由意志的完整無損。既然沒有原罪敗壞人性,人的自由意志便完好如初,本性上就具備行善、守誡、避罪的能力。白拉奇有一個著名的三分法:posse(能力)、velle(意願)、esse(實現)。他承認「能力」(posse)是天主在受造時白白賜予的本性恩賜,但「意願」與「實現」則完全出於人自己。換言之,行善的「可能性」來自天主,行善的「實際抉擇」則是人靠自己達成的。

第三是對恩寵的窄化。白拉奇並不完全否認恩寵這個詞,但他把恩寵重新定義為「外在的協助」:受造的本性(自由意志本身就是一種恩寵)、法律與誡命的教導、基督的榜樣與教訓。這些都是「光照與教導」式的恩寵,幫助人「更容易」行善。但他堅決否認有一種「內在的、使人能夠行善」的恩寵在意志內部運作。對他而言,人不需要這種恩寵也能不犯罪——他甚至主張,理論上有人可以靠本性達到完全無罪。

由此衍生的還有對嬰兒洗禮的麻煩立場。既然嬰兒沒有原罪,那麼為嬰兒授洗就不是為了赦免原罪,這直接牴觸了當時教會「為赦罪而洗」的普遍實踐——這一點後來成為駁倒白拉奇主義最有力的「實踐證據」。

奧斯定的反駁

奧斯定的回應構成了「反白拉奇主義」的實質內容,可以歸納為幾條主軸。

原罪是真實的遺傳,不只是榜樣。 奧斯定訴諸羅 5:12——「罪惡藉著一人進入了世界……死亡遍及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他指出全人類在亞當內構成一個墮落的整體(massa damnata / massa peccati,「該受罰的群體」「罪的群體」)。人生來就帶著一種傾向惡的扭曲(奧斯定常用 concupiscentia,私慾偏情),這不是某些人的特例,而是普遍的人性處境。教會為嬰兒授洗赦罪的古老實踐,正證明了原罪的普遍性——這是奧斯定反覆使用的論證。

自由意志雖在,卻已受傷、不再自由地趨向善。 這是奧斯定最精妙之處。他並不否認人有自由意志(他反對的是把意志說成完好無損)。他區分了人性的四個狀態:墮落前的人「能不犯罪」(posse non peccare);墮落後的人陷於「不能不犯罪」(non posse non peccare)的處境——意志仍在運作,卻被私慾捆綁,無法靠自己真正地、持久地轉向天主;在恩寵中的人重獲「能不犯罪」;而在天鄉的榮福境界則是「不能犯罪」(non posse peccare)。關鍵在於:墮落後的意志需要被醫治、被釋放,才能真正自由——而醫治它的,正是恩寵。

恩寵是內在的、先行的、白白賜予的。 針對白拉奇把恩寵窄化為外在協助,奧斯定堅持恩寵首先是天主在人意志「內部」的運作。他發展出兩個關鍵概念:先行的恩寵gratia praeveniens,預先的恩寵)使人「開始」願意行善——連那個最初的「願意」本身都是恩賜,不是人自備的;以及助佑的恩寵gratia subsequens / cooperans,伴隨、合作的恩寵)使人能把這願意「實現」出來。所以白拉奇的三分法被整個翻轉了:在奧斯定看來,posse、velle、esse 三者——能力、意願、實現——全都需要恩寵。最有力的經文武器是格前 4:7:「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既然是領受的,為什麼你還誇耀,好像不是領受的呢?」如果連你的善行、你的信德、你的「願意」都是領受來的,人就沒有任何可誇的餘地。

恩寵的白白性與預定。 既然連最初的信與願都是恩賜,奧斯定推到底,便導向了預定論:天主在永恆中、不依人的功德,白白地揀選了一些人賜予這「恆心到底的恩寵」(donum perseverantiae)。這是奧斯定思想中最尖銳、也最具爭議的部分——後來連天主教傳統都對此有所節制和平衡,而不照單全收。

把這場爭論濃縮成一句口號,就是:白拉奇說「人能,所以天主賞」;奧斯定說「天主賞,所以人能」。 兩者的次序剛好相反,而這個次序就是整個福音的次序。

半白拉奇主義

故事沒有在白拉奇被定罪後結束。在高盧南部(特別是馬賽一帶)出現了一批修道人,以聖若望·卡西安(John Cassian)為代表,後世稱之為半白拉奇主義(Semi-Pelagianism,這是後人取的名字,當時並無此稱)。

他們接受奧斯定關於原罪的大部分主張,也承認人需要恩寵才能完成得救的歷程。但他們在一個點上踩了煞車:他們認為信德的「最初一步」(initium fidei,信仰的開端)可以出於人的自然意願——人先邁出微小的一步轉向天主,天主才以恩寵回應、接續。換言之,他們保留了一塊「人先動、天主後應」的領地。這些修道人的牧靈憂慮是真實的:若一切(連預定)都出於天主白白的揀選,那麼勸人努力修德、警惕怠惰的講道還有什麼意義?這是一種對「宿命論危險」的擔心。

奧斯定晚年的兩部著作《論預定》與《論恆心的恩賜》正是回應這批人。他堅持連「信仰的開端」也是恩寵的工作——若信的第一步出於自己,格前 4:7 的「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就被架空了。

教會訓導的裁定

教會的最終立場,是在肯定奧斯定恩寵論主軸的同時,避開其預定論最嚴厲的稜角,走出一條平衡之路。

白拉奇主義本身先後在 418 年的迦太基會議、以及 431 年的厄弗所大公會議被定罪。

對半白拉奇主義的決定性裁決,則發生在 529 年的第二屆奧蘭治會議(Council of Orange),由教宗波尼法爵二世批准。這次會議的裁定極為重要,它確立了天主教恩寵論的基準:

連信德的開端、連那最初「願意相信」的渴望,都是聖神的恩賜在人內運作的結果,而非出於人的本性能力——這直接否定了半白拉奇主義的核心。先行的恩寵是一切善功的起點。人在成義的過程中需要恩寵被「預先準備」(恩寵先行)。

但奧蘭治會議同時做了關鍵的平衡:它否定了「雙重預定」——亦即否定了「天主預定某些人下地獄」這種說法,明言絕不可相信有人被天主預定去作惡。它保留了恩寵的絕對優先與白白性,卻擋住了預定論可能滑向的命定論深淵。後來特利騰大公會議(Council of Trent)在回應誓反教(基督新教)的爭論時,又進一步精細地界定了成義中恩寵與人的自由配合(人在恩寵推動下「自由地予以同意與合作」),完成了天主教恩寵論的完整輪廓。

回到伯多祿

現在可以看出,為什麼在前面談伯多祿時要點出「反白拉奇主義」這個詞。

伯多祿那句認信——「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緊接著耶穌的回答是:「不是肉和血啟示了你,而是我在天之父」(瑪 16:17)。這句話本身就是一篇微型的反白拉奇宣言:認出基督這件事,不是伯多祿靠本性血肉的力量達成的「實現」(白拉奇的 esse),而是天父白白啟示的恩賜。連這認信的「能」與「願」,都是領受來的。

而「磐石之所以是磐石,不在伯多祿的堅固」這一點,也正是奧斯定的核心:把教會建在一個將要背主的罪人身上,恰恰宣告了根基不在人的功德、而在恩寵。白拉奇若來讀這段,大概會強調伯多祿信德的英勇;奧斯定讀它,看見的卻是天父先行的啟示與基督主動的設立。整個次序——天主先動,人才能回應——在伯多祿身上,與在每一個蒙恩的罪人身上,是同一個。

職務(officium)與人(homo)有別;交託的是職務,因此即使持有者是罪人,權柄依然真實有效,聖統的傳承也因此可能。此處"因此即使『持有者』是罪人",應該為施行(執行),比較合理!可以討論!

您這個指正是對的,而且點得相當準。讓我把這個區分講清楚,因為它牽涉到兩個不該被混在同一個詞底下的層面。

為什麼「施行者」在這裡更精確

您的直覺背後,其實正對應一組多瑪斯聖事神學的關鍵術語:ex opere operato(藉所行的事而生效) 對比 ex opere operantis(藉行事者而生效)

這組對比的整個重點,就落在「行事者」(operans)這個字上。多納特派的主張,本質上是一種 ex opere operantis 的立場——聖事是否有效,取決於那個「行事、施行聖事的人」是否聖潔。奧斯定與後來多瑪斯的反駁,則是 ex opere operato:有效性取決於「所行的那件事」本身(因為真正施行的是基督),而不取決於施行那件事的人之德行。

所以爭論的焦點人物,在語法和神學上,都是那個動手施行聖事的人——施洗的人、祝聖聖體的人、授予聖秩的人。多納特派爭的從來不是「某人抽象地『持有』一個職位」,而是「由背教者(traditores)所施行的洗禮、所授予的聖秩,到底算不算數」。就這個層面而言,「施行者是罪人」確實比「持有者是罪人」更貼合史實與術語。您的修正是對的。

不過,原句其實夾帶了兩件事

那句話後半段接了「聖統的傳承也因此可能」,這暴露出原本的措辭把兩個不同的東西壓進了同一個「持有者」裡:

其一是權柄的有效運作,也就是聖事被有效地施行。這一層,主詞是 minister(施行人),用「施行者」最準。一位身處罪中的神父,所祝聖的聖體依然是真實的聖體——因為施行的是基督。

其二是職務的持有與傳遞,也就是聖統的延續。這一層談的是誰「擁有」這個職分、並把它傳下去。在這個意義上,「持有者」並非用錯——一位犯罪的主教,其主教職分本身依然真實有效(potestas ordinis 不因罪而喪失),他也因此仍能有效地祝聖、授秩。

但這裡有個收束點:傳承這個動作本身,仍然是一次「施行」。 主教把聖秩傳下去,靠的正是「施行授秩禮」這個具體行動。所以即便是「傳承」這一層,最終也回到 ex opere operato 的同一個原則上——傳遞之所以可能,是因為那個施行傳遞的人,無論聖潔與否,所行的事依然生效。

比較合理的措辭

把兩層拆開,原句可以改寫得更乾淨:

職務(officium)與人(homo)有別。所交託的是職務本身,而非繫於人的德行;因此即使施行者身處罪中,其所施行的聖事與職權依然真實有效(ex opere operato)。也正因為有效性不繫於施行者的聖潔,聖統的傳承——本身亦是一次次的施行——才得以跨越歷代不潔的器皿而不中斷。

這樣,「施行者」承擔有效性的論證主軸,「傳承」則被點明它同樣是施行的延伸,整段就統一在 ex opere operato 這一個原則之下,不再有「持有 / 施行」混用的鬆動。

唯一我會替原本的「持有者」保留一點空間的情況是:當論述焦點不在聖事行動、而在「某位犯罪的教宗是否仍合法持有首席之職、其管轄權potestas iurisdictionis)是否仍然存續」——那種純粹討論「職分歸屬」的脈絡,「持有者」才是本位詞。但在我們先前談多納特派與「施洗的是基督」的那個脈絡裡,您說得對,焦點是施行,不是持有

但是,唯一我會替原本的「持有者」保留一點空間的情況是:當論述焦點不在聖事行動、而在「某位犯罪的教宗是否仍合法持有首席之職、其管轄權(potestas iurisdictionis)是否仍然存續」——那種純粹討論「職分歸屬」的脈絡,「持有者」才是本位詞?理論上,應該是繼承者,更接近宗徒傳下來的職務意義!可以討論!

您這個推進非常漂亮,而且它逼出了一個我原句其實沒講清楚的層次。讓我先同意您,再把一個會「替我原本的措辭翻盤、但又翻得不完全」的細節擺出來。

您是對的:在「本質」這一層,繼承者才是本位詞

主教的拉丁本名就是 successor apostolorum(宗徒的繼承者),教宗則是 successor Petri(伯多祿的繼承者)。這不是修辭,而是這個職分的構成性定義——它的整個身分,是由「宗徒繼承」(successio apostolica)所界定的。換言之,這個職分根本上不是被「抽象地擁有」,而是被「領受—傳下」;一個人之所以握有此職,正因為他站在一條從宗徒延伸下來的線上。

就這個本質層面而言,「持有者」確實太靜態、太中性了——它只說「某人手上有這東西」,卻漏掉了「這東西是繼承來的、且要傳下去」這個核心。您把它換成「繼承者」,抓到的正是 successio 這個被原句掩蓋掉的構成性範疇。這一點您完全對。

但有個反諷:我當時舉的偏偏是「管轄權」

這裡要把兩種權柄分開,因為它們跟「繼承」的關係並不一樣:

聖秩權(potestas ordinis——由祝聖而來,帶有不可磨滅的神印(character indelebilis),不因罪、異端、裂教而喪失。這一層才是真正「沿著繼承之鏈被傳下來」的東西:靠的是歷代有效祝聖的不斷手按手。對這一層,「繼承者」是百分之百的本位詞——權能正是因其為繼承者、透過那條鏈而臨到他。

管轄權(potestas iurisdictionis——治理之權,繫於教會性的共融與合法的教會使命,可以被限制、被收回、被喪失amissio officii,職分的喪失)。

而我先前舉的例子——「某位犯罪的教宗,其 potestas iurisdictionis 是否仍然存續」——偏偏問的是管轄權。這就是反諷所在:管轄權恰恰是兩種權柄裡最不靠繼承之鏈傳遞、最靠當下合法名分而持有的那一個。它是「會喪失」的那一塊。所以在那個特定問句裡,「是否仍持有」「管轄權是否仍存續」,問的正是一個當下佔有狀態的問題——而不是在問那條繼承關係本身。就這個窄義而言,「持有者」當時確實在做正確的工。

收束:兩者在不同的軸上,缺一不可

所以最乾淨的劃分是這樣的:

繼承者——對位的是歷時的、構成性的那一軸:它回答「這憑什麼是一個宗徒性的職分」、「合法名分的根據何在」。它對聖秩權、對職分的本質,是本位詞。

持有者——對位的是共時的那一軸:它回答「此人此刻是否仍真實佔有這職、抑或已經喪失」。它對「管轄權是否存續」這個 amissio officii 式的問題,是本位詞。

而最後這兩軸並不對立,而是有上下之分:人之所以能「持有」羅馬首席之職,正是因為他合法地「繼承」了伯多祿的宗座。 持有的名分,奠基於繼承的事實。所以即便在「是否仍持有」這個共時問句裡,「繼承者」仍是更深的那個範疇——它是「持有」的根據;而「持有者」只是在問那個被繼承所奠定的東西,此刻是否還在他手上。

換句話說,您的修正在本質與聖秩這一層完全成立、而且更深;我原本的「持有者」則只在管轄權的當下存續這個窄問句裡守得住——而它之所以還守得住,恰恰是因為它背後預設了「繼承」這個更根本的名分。兩個詞各自站在自己的軸上,誰也取代不了誰。

假設一位神父,因為結婚而離開或者說喪失神父的聖秩權,那麼你提到聖秩權(potestas ordinis)——由祝聖而來,帶有不可磨滅的神印(character indelebilis),不因罪、異端、裂教而喪失?如何解釋?換言之,聖秩權(potestas ordinis)是否可以收回?教會是如何規定?

這是一個極好的問題,因為它正好擊中一個非常容易被混淆的點——「還俗」到底失去了什麼。答案的核心是:聖秩權(potestas ordinis)本身永不喪失,被收回的是另一樣東西。 讓我把這個區分講清楚。

神印不可磨滅,這一點沒有例外。

教會的立場在這裡是斬釘截鐵的:聖秩聖事與聖洗、堅振一樣,賦予一個不可磨滅的神印(character indelebilis),這神印一旦印上,就永遠存在,無法被任何力量除去——不因罪、不因異端、不因裂教,也不因還俗而喪失。

所以您的例子裡那位神父,無論他是因結婚而離開、還是被處分而離開,有一件事永遠是真的:他在本體上(ontologically)始終是一位司鐸。「一旦為司鐸,永遠是司鐸」(semel sacerdos, semper sacerdos)這句古老格言,講的正是這個。神印是永久的。

這帶來一個乍看奇怪、但教會明確承認的後果:一位已還俗的神父,如果遇到一個有人處於死亡危險的緊急情況,他依然「能夠」而且應該為那人施行赦罪——並且這赦罪是真實有效的。為什麼?因為祝聖所給的那個「能力本身」從來沒有離開過他。這恰恰反過來證明了:聖秩權沒有被收回。

那麼「還俗」收回的是什麼?

被收回的不是「能力」(potestas / the power),而是合法行使這能力的權利與授權。教會法把這兩件事分得很開:

其一是獨身的義務獲得豁免——這通常是還俗申請的實際動機。教會解除了他守獨身的承諾,使他能合法地進入婚姻。

其二是被禁止行使聖秩(拉丁術語常作 a divinis 的禁止,或更精確地說,喪失了聖職人的權利與義務)。從此他不得公開舉行彌撒、不得施行聖事、不得講道、不得擔任任何需要聖秩的職務。

關鍵就在這裡:他被禁止的是「行使」,而不是「擁有」。那個由神印賦予的根本能力仍在他身上沉睡——只是教會收回了讓他合法地、公開地把它使出來的授權。用一個比喻:神印像是永久燒錄進去的資格,還俗則是吊銷了執照。資格還在,執照沒了。

而前面那個「死亡危險中仍可赦罪」的例外,正好暴露出這個分界的本質:在那種極端情況下,教會基於救靈魂的至高法則,臨時補上了所欠缺的「授權」(教會法甚至規定,在死亡危險中,任何司鐸——即使被撤職、被絕罰——都自動獲得赦免一切罪的權柄)。能力一直都在;一旦授權的障礙被移除,它立刻就能有效運作。這證明被拿走的從來是授權,不是能力。

教會法的具體規定

現行的《天主教法典》(1983年版)用的術語是「喪失聖職身分」(amissio status clericalis,常被通俗地稱為「還俗」laicization)。法典規定它透過三種途徑發生:

其一,由有管轄權的法庭或行政程序,宣告聖秩授予本身無效——注意,這不是「除去神印」,而是判定當初那次祝聖根本不成立(例如缺乏必要條件)。若聖秩從未有效授予,自然也就沒有神印可言;這跟「收回已存在的神印」是兩回事。

其二,作為對某些極重罪行的刑罰(poena)而被判處。

其三,由宗座(教宗)恩准的詔書而獲得——這是最常見的、神父主動申請還俗的途徑。

但所有這些法典條文都建立在同一個神學前提上,而法典本身也明文承認;有效授予的聖秩,絕不喪失。 法典清楚表明,即使一位聖職人喪失了聖職身分,他依然受神印的束縛;只是被禁止行使聖秩之權,並從一切聖職的權利義務中被免除。在極少數情況下,若一位已還俗者後來要重新被准許行使聖職,教會不會、也不能為他「重新祝聖」——因為神印一直都在,重新祝聖反而會構成褻聖。教會只需「恢復」他行使的授權即可。這一點,是整個道理最有力的證明。

收束回到您原本的線索

所以回到您前面那組「繼承者 vs 持有者」的軸,這個案例剛好給了一個漂亮的註腳:

聖秩權(potestas ordinis)——由神印承載的那個能力——確實不可收回,我先前的陳述在這一層完全成立。一位還俗的神父,在這個本體層面上,仍然是那條宗徒繼承之鏈上的一環,神印未失。

被收回的是管轄權與合法行使的授權(potestas iurisdictionis 與行使聖秩的權利)——而這正好又落回我們上一輪確認過的那一塊:管轄權與授權,是「會喪失、可收回」的那一軸。換句話說,您舉的「神父還俗」這個案例,非但沒有推翻「神印不可磨滅」,反而把「不可磨滅的能力」與「可收回的授權」這兩層,用一個最具體的方式徹底分了開來——能力永存,授權可奪。教會兩千年來在這個區分上,從未鬆動過。




福音(你是伯多祿(磐石),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
瑪竇福音 16:13-19
那時候,耶穌來到了斐理伯的凱撒勒雅境內,就問門徒說:「人們說人子是誰?」門徒說:「有人說是洗者若翰;有人說是厄里亞;也有人說是耶肋米亞,或者先知中的一位。」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說我是誰?」西滿伯多祿回答說:「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耶穌回答他說:「約納的兒子西滿,你是有福的,因為不是肉和血啟示了你,而是我在天之父。我再給你說:你是伯多祿(磐石);我要在這磐石上,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




讀經一(現在,我實在知道:主派遣了他的天使,來救我脫免黑落德的手。)
宗徒大事錄 12:1-11
那時候,黑落德已下手磨難教會中的一些人,用劍殺了若望的哥哥雅各伯。黑落德一看到猶太人喜歡,便命人連伯多祿也加以拘捕。當時正值無酵節日;他們把伯多祿逮捕後,就押在監獄裡,交由四班兵士——每班四人——看守;打算在逾越節後,帶到百姓面前。伯多祿就被看管在監獄裡,而教會也為他向天主懇切祈禱。及至黑落德將要提審伯多祿的時候,那一夜,伯多祿被兩道鎖鏈縛著,睡在兩個士兵當中;門前還有衛兵把守監獄。忽然,主的一位天使顯現;有一道光,照亮了房間;天使拍著伯多祿的肋膀,喚醒他說:「快快起來!」鎖鏈於是從他手上,脫落了。天使向伯多祿說:「束上腰,穿上你的鞋!」伯多祿都照辦了。天使吩咐伯多祿說:「披上你的外氅,跟我來吧!」他就出來跟著走,還不知道天使所做的,是真實的,只想是見了異像。他們經過第一道崗,又第二道,來到通往城裡的鐵門前,鐵門就自動給他們開了;他們便出去,往前走了一條街;忽然,天使離開伯多祿,不見了。伯多祿這才清醒過來,說:「現在,我實在知道:主派遣了他的天使,來救我脫免黑落德的手,及猶太人民所希望的事。」




答唱詠 詠34:2-3, 4-5, 6-7, 8-9

【答】:上主由我所受的一切驚惶中,將我救出。(詠34:5)

領:我要時時讚美上主;我的口舌不斷讚頌上主。願我的心靈,因上主而自豪。願謙卑的人聽到,也都歡喜雀躍。【答】

領:請你們同我一起讚揚上主,讓我們齊聲頌揚他的名字。我尋求了上主,他俯聽了我的祈求:由我受的一切驚惶中,將我救出。【答】

領:你們瞻仰他,要喜形於色;你們的面容,絕不會羞愧。卑微人一呼號,上主立即俯允,並且救拔他,脫離一切艱辛。【答】

領:在那敬畏上主的人四周,有上主的天使紮營護守。請你們體驗,請你們觀看:上主是何等和藹慈祥!投奔他的,真是有福。【答】




讀經二(正義的冠冕,已為我預備好了。)
保祿宗徒致弟茂德後書 4:6-8,16-18
親愛的:
我已被奠祭;我離世的時期,已經近了。這場好仗,我已打完;這場賽跑,我已跑到終點;這信仰,我已保持了。從今以後,正義的冠冕,已為我預備好了,就是主、正義的審判者,到那一日,必要賞賜給我的;不但賞賜給我,而且也賞賜給一切愛慕他顯現的人。在我初次過堂時,沒有人在我身旁;眾人都離棄了我。願天主不歸罪於他們!但是,主卻在我左右,堅固了我,使福音的宣講,藉著我而完成,使一切外邦人,都能聽見;我也從獅子口中,被救了出來。主要救我脫離各種凶惡的事,也要使我安全地進入他天上的國。願光榮歸於他,於無窮世之世!阿們。

2026年6月28日 星期日

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不配是我的人。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

receives a prophet will receive a prophet’s reward
默觀:今天耶穌的教訓內容,若以人的倫理價值觀點來看,一定心裡會覺得於教導上似乎衝突。從十誡的觀點來看,也要我們孝敬父母。從愛的對象來看,確實無法理解,但是從奧斯定、多瑪斯的愛的秩序上來看,就不會衝突了!耶穌教訓的重點就是愛的秩序。十誡是有順序與秩序的,對天主的誡命(第一至三誡),對天主的誡命(第一至三誡)第一誡:欽崇一天主於萬有之上。第二誡: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第三誡:守瞻禮之日。對人的誡命(第四至十誡)第四誡:孝敬父母。第五誡:毋殺人。第六誡:毋行邪淫。第七誡:毋偷盜。第八誡:毋妄證。第九誡:毋願他人妻。第十誡:毋貪他人財物。另外,耶穌也曾經被經師問過,那一條戒命是最大的,耶穌回答就是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其次,才是愛人如己。所有的戒命都繫於這兩條。那麼就能夠懂得耶穌今天的教訓。





福音(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不配是我的人。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
瑪竇福音 10:37-42
那時候,耶穌對宗徒說:「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人;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人。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人。誰要獲得自己的生命,必要喪失生命;誰為我的原故,喪失了自己的生命,必要獲得生命。「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誰接納我,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誰接納一位先知,因為他是先知,將領受先知的賞報;誰接納一位義人,因他是義人,將領受義人的賞報。「誰如果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一杯涼水喝,只因他是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失去他的賞報。」




讀經一(厄里叟是天主的聖者,讓他留下。)
列王紀下 4:8-11,14-16
有一天,厄里叟路過叔能;那裡有一個富貴的婦人,曾經挽留他吃飯。因此,厄里叟每次路過那裡,總到她家裡吃飯。婦人對丈夫說:「現在我看出:這個時常路過我們這裡的天主的人,是位聖者。我們可以在房頂上,給他蓋一間小房,裡面放一張床,一張桌子,一把椅子和一盞燈。這樣,他幾時來到我們這裡,都可以在那裡休息。」有一天,厄里叟又到了那裡,就進入那間小房休息。厄里叟問僕人革哈齊,說:「我們究竟能為這婦人做什麼?」革哈齊回答說:「可憐她沒有兒子,丈夫又老了。」厄里叟說:「快叫她來!」僕人就將那婦人叫來。那婦人站在門口;厄里叟就對她說:「明年這時,你必懷抱著一個兒子。」



答唱詠 詠89:2-3, 16-17, 18-19

【答】:我要永永遠遠歌頌上主的恩寵。(詠89:2)

領:我要永永遠遠歌頌上主的恩寵,要世世代代稱揚你的信實。你原說過:「我的恩寵已永遠奠定!」就如你在天上確定了你的信實。【答】

領:會歡樂歌唱的百姓,的確有福。上主,他們在你慈顏容光中行走,他們常常因你的名而歡躍;你的正義使他們引以自豪。【答】

領:因為你是他們所誇耀的力量。因你的慈惠,我們才能嶄露頭角。因為上主是我們的庇護;以色列的聖者是我們的君王。【答】



讀經二(我們藉著洗禮,與基督同葬了,並在新生活中度生。)
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6:3-4,8-11
弟兄姊妹們: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他的死亡嗎?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他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所以,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我們相信也要與他同生,因為我們知道: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亡不再統治他了,因為他死,是死於罪惡,僅僅一次;他活,是活於天主。你們也要這樣,看自己是死於罪惡,在基督耶穌內,活於天主的人。

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的

Memorial of Saint Benedict, Abbot 默觀: 耶穌提醒門徒: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這句話讓我們意識到天主不僅創造了我們肉體,也創造了我們的靈魂,肉體最終必會消失,但是靈魂卻不會,不必害怕那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