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

與天主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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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耶穌今天告訴我們「辨別徵兆」,並舉了天氣變化的徵兆,同樣的,對於天主的正義也是一樣,這就如同昨天耶穌告訴我們要醒悟的道理是一樣的,除非我們能與天主和好。





福音:路十二54-59
耶穌又向群眾說:「幾時你們看見雲彩由西方升起,立刻就說:要下大雨了;果然是這樣。幾時南風吹來,就說:天要熱了;果然是這樣。假善人哪!你們知道觀察 地上及天上的氣象,怎麼不能觀察這個時機呢?你們為什麼不能由自己來辨別正義的事呢?當你同你的對頭去見官長時,尚在路上,你得設法與他了結,怕他拉你到法官前,法官把你交給刑役,而刑役把你押在獄中。我告訴你:非等你還清最後的一分錢,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以下摘自天主教聖方濟思高讀經推廣中心
耶穌首先談論「分辨默西亞國度來臨」的徵兆。巴勒斯坦地區的人民輕而易舉地從大地的變化預知氣象,如:看見雲彩由西方(地中海)升起,便可知水氣帶來大量 的雨水;發現風由南方的沙漠和紅海吹來,便知道天氣將變燥熱。「假善人哪!」耶穌希望當頭棒喝地喚醒群眾的良心,要求他們放棄個人偏見,觀察耶穌為他們所做的宣講、治癒及祈禱,辨別其中正義的本身,耶穌的到來,也就是默西亞時代的來臨,大家應該即刻懺悔己罪,跟隨默西亞。其次,耶穌又用另一個比喻勸人盡快「與天主和好」。一個人與仇人要到法官前去執行訴訟,自知理虧的一方,為了避免被法官判刑下獄,便會預先尋求和仇人和解。同樣,人面對自己的罪惡,應該最好即刻悔改,與天主和好,免得時期一到,終究逃不過天主公義的審判要接受懲罰



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
讀經一:羅七18-25
弟兄們:我也知道,善不在我內,即不在我的肉性內,因為我有心行善,但實際上卻不能行善。因此,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但 我所不願意的,我若去作,那麼已不是我作那事,而是在我內的罪惡。所以我發見這條規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總有邪惡依附著我。因為照我的內心,我是喜 悅天主的法律;可是,我發覺在我的肢體內,另有一條法律,與我理智所贊同的法律交戰,並把我擄去,叫我隸屬於那在我肢體內的罪惡的法律。我這個人真不幸 呀!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感謝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樣看來,我這人是以理智去服從天主的法律,而以肉性去服從罪惡的法律。
保祿從人的經驗出發,看到人內在的分裂,像是有兩個人格、兩個我。一個我是肉性的,另一個我是靈性的。肉性的我會事奉罪惡的法律,靈性的我則喜悅天主的法律;故在人內裡發生了內戰:一方面想行善,一方面卻想憑己意行事,成為罪惡的工具。保祿在此找到解脫的辦法,就是憑著耶穌基督,信靠祂,基督徒便能獲救,脫離這內心的交戰,並從內心喜愛天主的法律,能以新的心神事奉天主(羅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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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殿宇將稱為萬民的祈禱之所,你們對天主當有信德

The fig tree that you cursed has withered 默觀: 耶穌因為飢餓看到一顆茂盛的無花果樹,就上前去,看是否在樹上可以找到什麼;及至走到那裏,除了葉子外,什麼也沒有找著,因為還不是無花果的時節。看起來耶穌很生氣,耶穌就開口對它說:「永遠再沒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