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

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https://goo.gl/images/x2Wv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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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耶穌告訴我們要跟隨祂,因為祂是真理、生命、道路,除非經過祂不能到父那裏去,今天耶穌更近一步說「如果誰跟隨我,他應該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否則、就不能做我的門徒。不論誰、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就不能做我的門徒。」所以跟隨耶穌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領洗以後並不保證一定會進天國,成為基督徒以後並不保證,今後不會再遇到困難與折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十字架,耶穌也不例外,祂也背起我們的十字架走在前面,祂對我們的愛引導著我們繼續往前,因為背著十字架的耶穌才能證明祂是多麼的愛我們,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才能體會耶穌的愛,才能證明我們是否真的愛耶穌,因為天主是唯一,是創造天地的。




路加福音 14:25-33
那時候,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耶穌轉身向他們說:「如果誰跟隨我,他應該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否則、就不能做我的門徒。不論誰、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而不先坐下籌算費用,是否有力完成呢?免得他奠基以後,竟不能完工,所有看見的人都要譏誚他說:這個人開了工,而不能完工。或者一個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那有不先坐下運籌一下,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對方的兩萬人呢?如果不能,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派使者去談判和平的條款。同樣,你們中不論是誰,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

耶穌走在前面,許多人在後面跟隨祂走向耶路撒冷。他們將一直跟隨耶穌走上加爾瓦略嗎?耶穌向他們提出跟隨祂的嚴苛條件:準備好放棄自己的家庭、朋友、光榮與生活。一言以蔽之:放棄「一切所有」(26-27、33)。誰願意加入跟隨者的團體必須知道,他們在從事什麼樣的冒險;他必需自己檢視其能力與可能性,就如同一個準備建築房舍、或一個準備打仗的人一樣(28-32)。耶穌並不要求每人都一樣,也不提出不可能的要求。耶穌在每一個人具體的道路上召叫人跟隨祂。耶穌要求人做出更大的捨棄,預設了更大的愛與更高的目標。誰若成為耶穌的門徒,就成為天主手中地上的鹽。他再也不能回頭,否則將被拋棄在外(35)



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13:8-10
弟兄們:你們除了彼此相愛外,不可再欠人什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其實,「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裏: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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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出來

whoever wishes to be great among you will be your servant 默觀: 人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存在,這是天主創造我們時的基本設定,耶穌的降生成為我們中間的一位,除了罪以外,跟我們沒有分別,祂的言行所帶來的救贖,揭示了為他人服務的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