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

凡求,就必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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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耶穌告訴我們用天主經祈禱,更熱切地告訴我們,求必給,敲必開,找必找著,鼓勵我們用力的求天父,因為祂已經把聖神都賜給了我們。接著耶穌說:「你們中間那有為父親的,兒子向他求餅,反而給他石頭呢?或是求魚,反將蛇當魚給他呢?或者求雞蛋,反將蠍子給他呢?你們縱然不善,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你們的兒女,何況在天之父」。那麼在我個人求的經驗中,不是求甚麼,天主都會給。那麼耶穌的話不是就落空了嗎?我的反省是,耶穌所講最後的話才是重點,天主絕對不會給我們對我們不好的或是不善的東西,因為,我們自己往往不知道自己求的是甚麼?但是天主是全知全能全善的天主,祂無法否定自己,祂創造我們,並且派遣聖子降生在我們中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後,又遣發聖神在教會內,在我們中間,繼續帶領我們,一切都是因為祂是愛,如果我們求的是為我們靈魂沒有益處的事,天主怎麼能給呢?若我們祈求財富,但如果我們沒有準備好知道該如何善用著財富,反而讓我們因此而喪失靈魂與平安,天主怎麼能給呢?因為財富只是工具,目的是為獲得天國的寶藏,若因此而驕傲,炫耀,對窮人失去同理與同情心,引我們犯罪,那財富不是成了我們的魔鬼,天主一定不會給。




福音(你們求吧,必要給你們。)
路加福音 11:5-13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去他那裏,向他說:朋友,借給我三個餅吧!因為我的朋友行路到了我這裏,我沒有什麼可以款待他。那人從裏面回答說:不要煩擾我了!門已經關上,我的孩子同我一起在床上,我不能起來給你。我告訴你們:他縱然不為了他是朋友的緣故,而起來給他,也要因他恬不知恥地切求而起來,給他所需要的一切。
「所以,我告訴你們:你們求,必要給你們;你們找,必要找著;你們敲,必要給你們開。因為凡求的,就必得到;找的,就必找到;敲的,就必給他開。你們中間那有為父親的,兒子向他求餅,反而給他石頭呢?或是求魚,反將蛇當魚給他呢?或者求雞蛋,反將蠍子給他呢?你們縱然不善,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你們的兒女,何況在天之父,豈不更將聖神賜與求他的人嗎?」




讀經一(你們領受了聖神,是由於遵守法律呢?還是由於聽信福音呢?)
保祿宗徒致迦拉達人書 3:1-5
無知的迦拉達人啊!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已活現在你們跟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願向你們請教這一點:你們領受了聖神,是由於遵行法律呢?還是由於聽信福音呢?你們竟這樣無知嗎?你們以聖神開始了,如今又願以肉身結束嗎?你們竟白白受了這麼多的苦嗎?果然是白白地嗎?天主賜與你們聖神,並在你們中間施展了德能,是因為你們遵行法律呢?還是因為你們聽信福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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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出來

whoever wishes to be great among you will be your servant 默觀: 人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存在,這是天主創造我們時的基本設定,耶穌的降生成為我們中間的一位,除了罪以外,跟我們沒有分別,祂的言行所帶來的救贖,揭示了為他人服務的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