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凡是有的,還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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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耶穌告訴門徒們說:「凡是有的,還要給他;那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這就是天國運作的法則,面對天主的國,人只有兩種選擇,積極的接受或積極的拒絕,沒有不冷不熱的第三種選擇。從這觀點來看,耶穌上面所說的話,就變得有意義。同時,可以看出三個僕人對國王的吩咐有不同的反應,前面兩個,非常忠信,另外積極努力的賺取另外的報酬,而第三個僕人,卻非常的消極,並不想爭取國王的親賴與重用,只是想避免國王的處罰。面對這三個僕人,國王的態度值得我們深思,也預示天國的正義的審判,我們做僕人的,對國王的吩咐,必須積極的努力,相對的我們的賞報也是豐厚的,甚至將奪取那不冷不熱的惡僕手中的一切,賞給積極用心的僕人,兩相對照,我們的選擇就更明顯了。如此,我們更了解,耶穌也曾經說過,祂要把火投入地上,使火燒起來的意思。





福音(為什麼不把我的錢存在錢莊裏?)
路加福音 19:11-28
當眾人聽耶穌講話的時候,耶穌因為已臨近耶路撒冷,而且他們都以為天主的國快要出現,遂設了一個比喻說:「有一個貴人起身到遠方去,為取得了王位再回來。他將自己的十個僕人叫來,交給他們十個「米納」(銀幣),並囑咐說:你們拿去做生意,直到我回來。他本國的人一向懷恨他,遂在他後面派代表去說:我們不願意這人為王統治我們。這貴人得了王位歸來以後,便傳召那些領了他錢的僕人,想知道每個人做生意賺了多少。第一個前來說:主!你的那個「米納」(銀幣)賺了十個「米納」(銀幣)。主人對他說:好,善僕!你既然在小事上忠信,你要有權掌管十座城。第二個前來說:主!你的那個「米納」(銀幣)賺了五個「米納」(銀幣)。主人也對這人說:你也要掌管五座城。另一個前來說:主!看,你那個「米納」(銀幣),我收存在手巾裏。我一向害怕你,因為你是一個嚴厲的人:你沒有存放的,也要提取;沒有下種的,也要收割。主人向他說:惡僕!我就憑你的口供定你的罪。你不是知道我是個嚴厲的人,沒有存放的,也要提取;沒有下種的,也要收割的嗎?為什麼你不把我的錢存於錢莊,待我回來時,我可以連本帶利取出來。主人便向侍立左右的人說:你們把他那個「米納」(銀幣)奪過來,給那有十個的。他們向他說:主!他已有十個「米納」(銀幣)了。我告訴你們:凡是有的,還要給他;那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至於那些敵對我,不願意我作他們君王的人,你們把他們押到這裏,在我面前殺掉。」耶穌說了這些話,就領頭前行,上耶路撒冷去。



釋義
隨著耶穌接近耶路撒冷和逾越節的到來,群眾的希望也被強烈地激起:天主的國臨近了,現在「達味之子」應該以默西亞君王的身份顯示出來了。
「米納」的比喻清楚說明,這個時辰尚未來臨。比喻中的「貴人」前往遠方,為了求取王位再返回本國。在這個期間,僕人們代管主人的財物。這個比喻影射一段歷史:大黑落德的兒子阿爾赫勞曾前往羅馬,由凱撒奧古斯都受封為猶大王。
比喻真正的核心是第三個僕人的情況。他沒有浪費主人的財物,沒有做任何壞事,卻被主人判定為一個「惡僕」!他到底有何過錯?他內心遠離他的主人,面對主人,他只有怕懼,卻完全沒有信賴。他根本不認識自己的主人。由於他認為主人嚴苛,因此遭到嚴苛的判罪。單單因為天主是更強大的而服從天主是不夠的,這是死人的服從;生命若沒有信賴與愛,根本不是生命。



讀經一(這實在是天主向以色列人所發的盛怒。)
瑪加伯書上 1:10-15,41-43,54-57,62-64
那時候,從亞歷山大王的大臣和子孫中產生了一條禍根,就是安提約古的兒子安提約古厄丕法乃,他曾在羅馬做人質,於希臘帝國一三七年登極為王。那時,在以色列人中出現一些歹徒,煽惑民眾說:「我們去和我們四鄰的外方人立約,因為自從與他們絕交以來,就遭遇了許多患難。」這種輿論很受當時人的歡迎;遂有一些人極為興奮,便去朝見國王,國王就批准他們採用外邦的禮俗。他們便照外邦風俗,在耶路撒冷修建一座體育場,且彌補割損的痕跡,背離聖約,為服從外邦人規律自甘墮落。
國王隨後諭令全國,使所有民族合成一個民族,每個民族都要放棄固有的禮俗。於是各外邦民族都表示服從君王的諭令,也有許多以色列人甘心接受外邦宗教,向偶像獻祭,褻瀆安息日。
一四五年「基色婁」月十五日,國王在祭壇上立了一個可憎惡的邪物,同時在猶太各城修築了祭壇,在各家門前及街市上焚香,凡找到的法律書都撕毀焚燒,凡搜出存有約書或恪守法律者,不論是誰,都應按諭令處死。
雖然如此,仍有許多以色列人堅持不變,決不吃不潔之物,寧願舍生,也不願因吃了不潔的食物而沾污自己,更不願褻瀆聖約;因此他們被判處死刑。這實在是天主向以色列人所發的盛怒。



釋義
《瑪加伯書下》第七章敘述了一個母親與七個兒子同天殉道的故事,故事最根本的重要性在於清楚顯示了對於復活的信仰。第二個兒子死前說的話尤其清楚地顯示出,他對於復活的信仰建立在天主的大能上(加下七9)。這位勇敢的母親向最小的兒子指出,天主從無中創造了天地萬物(28)。至於人們常問的問題:為什麼大能的天主沒有用祂的大能保護相信祂的人?這裡所提供的答案是:我們受苦是為了我們的罪過以及我們民族的罪過(加下七32、38)。這些殉道者警告迫害者,他們將受到天主的報復,這符合當時之人對於天主正義的觀念。讓人驚訝的是23節中的肯定:天主必把「靈魂和生命」償還給祂忠信的僕人,並不是出於正義,而是出於祂的「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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