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 星期四

耶穌開始派遣門徒出去

Twelve and began to send them out two by two
默觀:耶穌派遣門徒兩個兩個出去宣講,使人悔改,驅逐魔鬼,給病人傅油,治好他們。耶穌所吩咐門徒要注意的事項,確實與我們一般人所想的不同,耶穌的吩咐:不要帶食物,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在腰帶裏帶銅錢;卻要穿鞋,不要穿兩件內衣。只有給門徒們制伏邪魔的權柄,囑咐他們在路上只要帶一根棍杖。在《瑪竇福音》10:9-10、《馬爾谷福音》6:8-9以及《路加福音》9:3,耶穌派遣門徒出去宣講時提到了攜帶棍杖。雖然聖經中並未直接闡釋棍杖的象徵意義,但根據一些相關的聖經經文和文化理解,我們可以提出一些可能的觀點:
首先,棍杖也可能有象徵權柄和天主力量的意義。根據《出谷記》中的描寫,梅瑟在帶領以色列民眾出埃及的過程中確實持有一根棍杖,通常被稱為「梅瑟的杖」。這根杖在他多次與法老交涉,並在埃及進行各種神蹟時都會帶著。在《出谷記》4:17中,天主對梅瑟說:“你拿著這根杖去,用它行奇蹟。”在這裡,棍杖被用作奇蹟的工具,顯示天主的權柄透過棍杖的媒介進行。棍杖可能象徵對天主的依賴。
在渡紅海的事件中,《出谷記》14:16-21描述了梅瑟如何伸出手中的杖,並且海水被劃分,形成一條乾地,以色列人得以穿越。這個杖在這個情境中並沒有被描述為敲擊海面,而是作為神蹟的一部分,顯示天主的權柄透過梅瑟的手中的杖顯現。
其次,在《依撒意亞書》30:21中,聖經提到:“你們耳朵所聽見的,都要向你們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這可能意味著杖可以作為引導和指引的象徵,顯示門徒在傳道的過程中需要天主的引導和支持。因此,這個與梅瑟的杖相關的事件確實與之前提到的門徒帶著杖的問題有一定的關聯,都凸顯了杖在聖經中作為神蹟、權柄和引導的象徵的意義。最後,門徒被賜予制伏邪魔的權柄並不意味著他們不會面對肉體上的危險或挑戰。在現實生活中,仍然有可能需要採取一些合理的手段來應對這些挑戰,以確保自己和團隊的安全。因此,帶著杖可能是為了應對自然和肉體層面的需要,而不是用來反擊或報復。





馬爾谷福音 6:7-13
那時候,耶穌叫來十二門徒,開始派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賜給他們制伏邪魔的權柄,囑咐他們在路上除了一根棍杖外,什麼也不要帶:不要帶食物,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在腰帶裏帶銅錢;卻要穿鞋,不要穿兩件內衣。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在那裏,進了一家,就住在那裏,直到從那裏離去;無論何處不接待你們,或不聽從你們,你們就從那裏出去。拂去你們腳下的塵土,作為反對他們的證據。他們就出去宣講,使人悔改,並驅逐了許多魔鬼,且給許多病人傅油,治好了他們。




讀經一(我現在要走世人應走的路;撒羅滿,你要做英勇有為的大丈夫。)
列王紀上 2:1-4,10-12
達味死的日子已經近了,便囑咐自己的兒子撒羅滿說:「我現在要走世人應走的路,你要作英勇有為的大丈夫,恪守上主你天主的典章,履行他的道路,遵守他的規律、誡命、法令和制度,如梅瑟法律上所記載的:這樣無論你做什麼,無論你往何處去,必然順利;上主也必履行他關於我所說的話,說:如果你的子孫固守他們的道路,真能全心全意在我面前行走,那麼,你的後代就決不缺坐上以色列寶座的人。」達味與自己的列祖同眠,葬在達味城。達味作以色列王四十年:在赫貝龍作王七年,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撒羅滿於是坐上了他父親達味的寶座,他的王國很是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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